海口一砖厂“获批”建设又遭拆 有关部门:污染环境
砖厂被拆后的场景
海口市秀英区一灰砂砖厂获海口市环保局、海口市秀英区发改委批准建设,但因砖厂选址在秀英区永庄水库水资源二级保护区内,砖厂被强拆。灰砂砖厂负责人认为强拆造成自己血本无归,相关部门违法行政;秀英区城管和环保部门回应,强拆有据可依,根据企业特殊情况,已对其损失进行评估并报上级批准,或给予一定补偿。
市民反映:经过审批的建设项目说拆就拆不合适
黄宜波是海口秀英万鸿灰沙砖厂(以下简称“万鸿灰沙砖厂”)负责人。黄宜波向商报记者反映称,2010年8月5日,他们租用海口市海榆中线八公里一处荒地(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施茶村委会所属)建设灰砂砖厂。2010年11月30日,海口市环保局以“海环审字[2010]1024号”《关于海口万鸿灰砂砖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认为“万鸿灰沙砖厂”选址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同意其在海口市海榆中线八公里处钓鱼台路内进2500米处,建海口万鸿灰砂砖厂。
之后,海口市秀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该厂作出了建设备案,项目选址在秀英区石山镇施茶村,批准建设规模为年产8000万块蒸压灰沙砖,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自筹600万元,银行贷款200万元。
黄宜波认为,上述批文可见,海口万鸿灰砂砖厂的建设是经过海口市及秀英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非随意乱建。然而2012年6月,海口市国土局对石山镇施茶村一带做土地调查时,认为砖厂选址之地没有规划,对砖厂罚款122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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