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女网友买毒 海口一男子被判1年2个月

12.09.2020  16:23

      2019年7月4日22时许,为能与“陌陌”女网友陈等人发生性关系,应陈某的要求,韩某与周某明(另案处理)合伙商量买来毒品与陈某、其姐妹一起吸毒以换取与对方上床的机会,陈某事先告知韩某将支付毒资

      当天23时许,周某明驾车带韩某与龚某集合,韩某通过微信转账毒资1600元给龚某,龚某又微信转账毒资1250元给黄某。黄某将一小包冰毒交给龚某,龚某再转交给韩某。7月5日零时许,周某明寻找锡纸,韩某先行回到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某酒店507房内,陈某与其姐妹李某已在房间内等待。韩某将该小包冰毒交给陈某,陈某通过微信转账毒资2000元给韩某。双方交易完成后,周某明回到房间。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龚某、韩某构成贩卖毒品罪。韩某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龚某,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决黄某、龚某、韩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龚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韩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一对“狐朋狗友”扬言来海口开拓“毒品市场”,最终锒铛入狱…
    刘某和周某是一对“狐朋狗友”,整天不务正业,海南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