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持刀杀害一家祖孙三人 一审被判处死刑

15.12.2015  20:13

  海口网12月15日消息 (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胡坤坤)15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4日上午,海口中院对海口联桂坊“6·15”命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6月15日12时20分许,吴某华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一大一小两把水果刀,从家中出来独自驾车前往美兰区文明中路联桂坊附近,后持刀下车,从小巷步行至郑某家。从郑家客厅后门进入屋内后,吴某华看到正在屋内吃饭的郑某伟(系郑某之子,殁年44岁),遂持刀朝郑某伟胸腹部等部位连捅数刀,将郑某伟捅倒在地,因郑某伟挣扎、反抗,吴某华又对他连捅数刀。

  之后,吴某华又持刀在郑家北偏房朝郑某(女,殁年73岁)胸部连捅数刀。此时,吴某华看到郑某诚(系郑某之孙,殁年8岁)转身往屋内跑,又持刀追上前朝郑某诚的背部连捅数刀,将他捅倒在一张塑料椅上。接着,吴某华发现郑某佑躺在北偏房床上,又持刀继续行凶,朝郑某佑胸部等部位捅刺,致他胸部、肢体等部位多处受伤。吴某华行凶后逃离至家中藏匿,随即因持刀抗拒抓捕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

  据了解,吴某华一家与郑某一家多年来因建房问题产生矛盾,同时吴某华怀疑郑某利用迷信方法加害其及家人,遂携刀砍死郑家3代3口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吴某华因怀疑被害人郑某采用封建迷信对其家庭不利,蓄意杀害郑某全家,持刀闯入被害人家中,当场杀死郑某等三人,并致被害人郑某佑轻伤,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其具有犯罪前科,随身携带刀具,又长期吸毒,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吴某华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吴某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规定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