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先指使他人盗砍树后贩毒

02.12.2014  18:44

      原标题:先指使他人盗砍树后贩毒,海口一男子获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海口一男子吴某某指使他人盗砍4棵台湾相思树后又贩卖毒品。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以盗伐林木罪、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吴某某是海口人,今年36岁。2013年12月12日17时许,他给王某锋(已判刑)打电话,让对方到海口琼山区红旗镇道崇村委会美请村“新宅山”坡盗砍树木。当日18时许,当王某锋锯倒第4棵台湾相思树时,被赶来的村民抓获。正准备将盗伐树木拉走的吴某某见王某锋被抓遂逃跑。经鉴定,被盗四棵台湾相思树价值3942元。破案后,被盗伐的林木已退还美请村。

      今年4月19日16时30分许,林某江(另案处理)接到袁某龙要购买毒品的电话,便叫吴某某一同前往贩卖毒品,吴某某表示同意。当日17时许,吴某某与林某江在海口金垦路黄流老鸭店对面,以200元的价格将一小包毒品贩卖给购毒人员袁某龙。随后吴某某、袁某龙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林某江逃脱。经鉴定,缴获的毒品含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1.0166克。

      龙华区法院认为,吴某某盗伐林木3.58m3,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其又非法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0166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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