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海口一男子两次酒驾被查处 驾驶证被吊销
19.10.2017 17:35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海口市民李某半年内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其不仅被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也被依法予以吊销。
10月17日1时许,在海口海甸岛和平大道某酒店路段,李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海口交警支队美兰大队民警查获。经查,民警发现李某今年4月19日在同一地点因酒后驾驶曾被交警部门查处过,当时李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并记12分。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内,李某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均属于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处罚。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5日处罚,同时记6分。最终,海口交警支队对李某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处罚。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也告诫其他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海口交警提示,不论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牢记十个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19.10.201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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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1月2日消息(南海网中新网海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