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对情侣凌晨公园内吵架惹祸上身

10.11.2014  11:02

      原标题:海口一对情侣凌晨吵架被劫

      龙华法院一审判处劫匪最高领刑四年

      海口一对情侣凌晨公园内吵架,引起正在寻找抢劫目标的4名劫匪注意,并被劫匪抢走价值1343元财物。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符某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被告人符某荣、符某哥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4月17日晚11时30分许,符某龙、符某荣、符某哥和符某伟4人,在海口市丘海大道一物流城处共谋抢劫。

      4月18日零时许,符某龙等4人携带砍刀窜至海口市南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路口处寻找作案目标时,发现情侣黎某武、李某莲正在交叉路口处的公园内吵架。于是符某龙和符某伟对黎某武、李某莲进行威胁、殴打,并将黎某武右额头砍伤。当场抢走立马牌电动车一辆,天语牌手机一部、钱包一个后逃离现场。

      4月18日,公安民警分别将符某龙、符某荣、符某哥和符某伟抓获,当场扣押被抢财物,并全部发还黎某武。5月28日,符某龙等4人家属赔偿黎某武医疗费600元。经鉴定,黎某武头皮裂伤,属轻微伤。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符某龙、符某荣、符某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持刀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343元,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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