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子社区医院输液出现过敏性休克起纠纷 卫生监督部门介入调查
7月23日,海口市民林女士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反映称,22日她因感冒在海口市国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输液治疗出现过敏反应,被送往海南省人民医院救治,但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却不愿承担治疗费用。
输液10多分钟出现不适 眼睛红肿胸闷无力
林女士说,7月22上午10点半,她因感冒流鼻涕到海口市国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想让医生开点药,但医生说输液好得快一点,让她输液。因为当时还有别的事,交完费用没有现场输液,去办完事情后于上午11点45分左右回到该社区医院,才开始输液。
“大概输液10分钟后,就觉得身体不适,双眼发肿,睁不开了。”林女士说,当时她觉得四肢无力、胸闷,呼吸不了,在诊疗室里喊了三声“护士”,没有人理她,随后喊不出来了,一个坐在门口的患者看到她的症状后,去帮忙叫来护士。
林女士在社区医院输液出现胸闷等不适,初步诊断为过敏性休克。记者 王洪旭 摄
林女士说,当时她很难受,护士将她搀扶到外面大厅,但在大厅坐不住,又搀扶她到妇科诊室进行抢救,打针、吸氧,具体打的什么药水并不懂。
当时,林女士要求该社区医生送她去大医院救治,但现场的医生不肯,还说没关系,他们自己可以抢救。但林女士感觉心跳越来越快了,于是发微信叫哥哥过来。哥哥过来后也要求社区医院送她去省人民医院救治,他们还是不肯。
此外,林女士说,海口市国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在抢救过程中,一边打电话问人,一边用药和打针,她质疑抢救人员不专业,或不懂流程。
“他们抢救之后,头却越来越晕,心跳越来越快,我自己的身体不舒服我肯定知道。”林女士说,该社区医院医生说这是正常的,起初不愿意打120求助,让患者自己开车或打的去海南省人民医院。
省人民医院诊断过敏性休克 社区医院不愿承担治疗费
林女士说,从22日中午12点左右出现不适,一直拖到下午2点,不适症状仍未缓解,家属强烈要求下,社区医院才叫救护车护送,于下午2点半到达海南省人民医院救治。
据海南省人民医院急诊病历显示,林女士因输液后开始出现胸闷,心前区为主,伴心悸、晕厥到该医院急诊科进一步诊治,初步诊断为胸闷查因过敏性休克。
7月24日,林女士拿着社区医院写的救治单。7月22日,她在社区医院输液后出现不适,她自己眼睛红肿睁不开,还有胸闷无力。记者 王洪旭 摄
7月24日下午,琼山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到海口市国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调查。记者 王洪旭 摄
随后,海南省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为林女士进行吸氧、监护、输液治疗等;到了22日下午6点45分,林女士的症状好转,生命体征平稳,检验结果显示未见明显异常。林女士才出院回家。
林女士说,当时,该社区医院负责人吴女士也跟着救护车到了海南省人民医院,交了救护车费用后,不愿交治疗费押金,说没钱然后就跑了,无奈之下,林女士家属只好打海口市政府热线12345和卫生部门电话投诉,大概过了2个小时,吴女士才再次出现,并现场承诺治疗费可拿发票给她报,但后面却不愿承担治疗费了。
7月24日,吴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当时没有跑,当时身上确实没有钱,然后期间她去海南省人民医院住院部看望生病的亲戚。而对于抢救过程,吴女士也表示都有按照流程抢救,发现林女士眼睛水肿、冒汗、皮疹后就马上停药,并注射相关药物抢救。对于在省人民医院的治疗费,她表示等卫生部门调查,该负多少责任他们就负多少责任。
24日下午,琼山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到海口市国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