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公司发“台风财”卖过期米 被罚款60万元
22日上午,海口市政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威马逊”、“海鸥”台风灾后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管的最新情况。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银华介绍,该局在灾后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使用受污染原料生产不合格食品药品、销售过期变质或污染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从严从重处罚,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93起,立案36起,其中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典型案件有3起。该局对3起案件的当事人均以法律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最高罚款60万余元。
销售牛百叶、凤爪等的摊位
案件1 一公司卖霉变面包被吊销许可证
7月20日,文昌市食药监局检查发往该市翁田镇的救灾物资时,发现有3个品种的面包共132件有霉变现象,该产品由省民政厅从海南华健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经查实,海南华健贸易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3日和7月3日,从福建省龙海市金旺达食品有限公司购进1100件面包,其中发生霉变的面包共有5个品种700件。7月18日我省发生台风灾情后,该公司销售了482件霉变面包给省民政厅和海口市民政局。
海口市食药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海南华健贸易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789元;处货值10倍罚款348000元,罚没款共计359789元;没收72箱霉变食品;吊销该公司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目前已结案。
案件2 一粮油公司销售过期大米被罚60万
7月23日,文昌市食药监局检查救灾物资时发现一批过期大米,销售商为海南嘉乐顺粮油有限公司。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到椰海大道苍西村路口南侧椰海粮油交易市场检查该公司的经营场所,发现该公司粮库存放着一批过期大米共360包(9000公斤)。该公司明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仍进行销售,存在主观故意违法,根据规定,海口市食药监局对该公司处货值(60600元)10倍罚款606000元,并没收过期大米。目前该案已进入听证程序。
案件3 甲醛泡制牛百叶黑窝点被取缔
8月6日,海口市食药监局联合市公安机关,捣毁了一家使用甲醛等非食用化学物质加工销售食品的黑窝点,当场查获甲醛溶液20000ml、氢氧化钠(烧碱)25公斤、过氧化氢(双氧水)125公斤、外包装无标识的冰冻牛百叶236.5公斤、冰冻凤爪80公斤、已加工的牛百叶960公斤,并依法取缔该黑窝点和销售非法加工食品的经营点。
7月,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抽检博爱路东门市场腊味18、19号摊位所售的牛百叶、猪心顶等食品时,结果显示为阳性。
8月6日,执法人员在加工黑窝点现场(和平北路锦山里129号)发现工人吴××正在泡制牛百叶,现场堆满了已加工、待加工的食品和甲醛溶液、氢氧化钠等化学原料,空气中散发出刺鼻的气味,3个冰柜装满了无中文标识的冰冻牛百叶、冰冻凤爪和散装冰冻牛百叶等。经询问,工人吴××承认使用甲醛、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泡制牛百叶的违法事实。
执法人员在销售非法加工食品的经营点现场(美兰区东门市场腊味18、19号摊位),检测出牛百叶和猪血呈甲醛阳性。经询问,经营者温××证实自己是加工点和经营点的负责人,雇用工人吴××为其加工牛百叶。
执法人员将查扣的各类食品、原料及非食用化学物质进行了封存,本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