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保姆称在雇主家干活被偷拍 回应:为了防盗
“我凭辛勤劳动挣钱,没想到却被雇主当成贼。”昨日,在海口从事家政服务的蔡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称,雇主林阿婆在家中安装监控,拍摄她的一举一动,严重侵犯了她的个人隐私,给她的心理和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我希望阿婆能就此作出解释并合理补偿,同时彻底删除所有视频。”
昨日,林阿婆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安装监控是为了防贼并非有意针对蔡女士。经过一番协商,林阿婆和蔡女士解除了合同,林阿婆在结清工资后,补偿蔡女士500元。
雇主偷拍的视频
多达23条
据蔡女士介绍,今年42岁的她从事家政服务已有11年时间,2014年初,在所属家政公司的安排下,她开始每月定期到林阿婆家中服务。“每周两次,主要是负责打扫房间和做饭,林阿婆对我的工作比较满意。试用两个月后,林阿婆主动提出要长期雇佣我,因此我绕开公司,单独和她签了一份3年期的劳动合同。”蔡女士表示,一直以来,她和林阿婆相处融洽,直到8月2日,她无意间在阿婆卧室里发现了一个摄像头……
“当天上午,我照常到林阿婆家中干活,林阿婆吃完早饭后去邻居家串门了。”蔡女士告诉记者,她拿着抹布擦拭林阿婆卧室电脑桌时,不小心碰到桌面上的摄像头,随后电脑屏幕瞬间变亮,“我发现,电脑里正播放我的一举一动,我怀疑自己被林阿婆监控了。”
“第二天上门做家务时,我趁林阿婆出门散步,再次来到电脑桌前,发现摄像头仍在拍摄。之后,我按照丈夫教的步骤,在一个名为‘卧室录像’的文件夹找到了一百多条视频。我一一打开查看,总共发现了23条有关我在该房间内活动的视频,最早的一条是今年4月拍摄的。”蔡女士称,她拷贝了这些视频,并与林阿婆进行对质,“我们吵得很厉害,我说她侵犯隐私,她指责我乱动私人财产。最后她把我赶了出来,扬言中止合同并要我赔偿违约金。”
●律师说法
雇主家中部分区域装监控合法
但应告知保姆
雇主在家中安装的监控记录下保姆的工作行为,是否侵犯了个人隐私?对此,海口某律师事务所杨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居民享有居住权,在自家厨房、客厅等区域安装摄像头合法。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公民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其中包括公民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雇主在决定安装摄像头之前或已经安装摄像头,应尽告知义务,以免造成双方的误解和冲突。”杨律师表示,雇主若将摄像头安装在保姆卧室、洗手间等位置,则涉嫌侵犯保姆隐私权。
摄像头是女儿安装
为了防盗
昨日上午,记者根据蔡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了林阿婆,并提出采访要求。林阿婆以身体不适、无法回答记者提问为由挂断了电话。无奈之下,记者编辑短信,转达了蔡女士就“自己被偷拍”一事准备提起诉讼的想法,二十分钟后,林阿婆回短信称愿意就此事与蔡女士协商。
昨日13时许,记者陪同蔡女士来到林阿婆家,林阿婆将一个U盘交给蔡女士,称里面有记录蔡女士的所有视频。“我一个人独居海口,远在美国生活的女儿怕家里进贼,便在网上购买了一个监控软件,并委托海口的朋友上门为我安装。每当我离开家或点击手机监控软件时,卧室里的电脑会接通摄像头,进行实时录像。”林阿婆表示,她并非有意针对蔡女士进行视频监控,而且相关视频一直存储在硬盘里,从未公开。
经过一番协商,林阿婆和蔡女士同意解除合同,林阿婆在结清工资后,补偿蔡女士500元。“电脑里所有关于蔡女士的视频我都删除了,如果以后因视频产生任何涉及侵犯她隐私的损失,我愿承担责任。”林阿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