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负责人被行政拘留15天

18.03.2016  11:24

  海口网3月18日消息 (记者罗津 见习记者蔡佳栩)16日,市生态环保局联合琼山区法院对海口蓝岛洁雅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私自恢复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强制断电停止生产的措施,并对该公司负责人岳某某行政拘留十五天。

  早在2014年10月,市生态环保局就调查发现,该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违反“三同时”制度。执法人员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和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然而,该公司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内容。

  “去年9月,市生态环保局配合琼山区法院到该公司现场,采取了强制停电的措施,让该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市环境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是在去年的10月16日晚,执法人员复查时,又发现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于是今天我们采取严厉措施,强制执行处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