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励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这四项举措很有料↓
互联网平台经济是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6月17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该局近日推出鼓励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四项举措,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入驻经营个体工商户提供集群注册便利。
一是支持合规平台企业提供经营场所托管服务。 允许平台企业统一为入驻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注册提供服务,在统一规范名称、统一经营范围、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代办申请的前提下,以该平台住所作为拟集群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
二是对经营范围采取正面清单管理模式。 原则上以技术服务、设计服务、家政服务、物流服务等行业为主,且不涉及需要取得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的事项。
三是允许平台企业通过中间数据池推送信息。 平台企业可按照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要求,批量收集拟集群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并形成中间数据池推送至海南商事主体登记平台。拟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登录海南e登记平台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及电子签名即可完成登记申请,无须重复录入登记注册相关信息。
四是放宽对平台经济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限制。 入驻平台企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可采用“行政区划+平台简称+平台内分类项+数字+行业属性”的命名规则,如“海口字节跳动批发5号五金店”“吉阳区阿里巴巴零售9号服装店”等。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平台企业核验入驻经营个体工商户提交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建立档案,定期核验,每个公历年度内至少每半年向其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一次上述信息。同时,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加强数据分析、信息比对、综合研判,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新格局。
据统计,互联网平台经济在我省发展迅速。其中,海口市互联网平台企业去年累计完成营业收入118亿元,实现税收13.9亿元;今年疫情期间,该类企业保持快速发展,第一季度完成营业收入46.75亿元,同比增加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