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降低用地成本保障产业用地

27.07.2016  12:05

        本报讯   (记者   尹建军)近日,海南省委六届十次全会通过《以创新为引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培育壮大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12个重点产业,并要求降低用地成本,保障产业用地。

  该意见明确,在符合规划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根据具体情况细化用途后,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及时调整各市县基准地价,适当调低产业园区内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物流、研发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细化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支持科教、医疗、养生、文体等经营性项目发展。优先保障扶贫开发项目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向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

  该意见提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采取托管、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入股等多种形式集约土地要素,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先把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用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