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者,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23万元

26.08.2021  22:30

  8月2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者,近日,海南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23万元。

  据介绍,今年2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对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美兰区海府一横路的“国兴一号”商品房营销中心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国兴一号”商品房营销中心的商品房销控表和价目表上,未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也未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及未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

  联合执法队调查结果显示,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国兴一号”商品房营销中心公开对外销售的期房有331套和商铺25个,截至被立案调查时,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售出期房142套、商铺4个,尚剩189套期房和21个商铺未售出。“国兴一号”楼盘《销控表》上标示的内容为:全部331套期房的楼层、建筑面积、房号、销售状态;“户型平面效果图”上标标的内容为:项目名称、项目效果图、户型及平面效果图、开发商名称、项目地址、购房热线。背面为《置业计划书》。

  联合执法队认为,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对上述331套期房和25个铺面实行“一套一标”进行明码标价,还存在未标每套在售商品房的层高;未按规定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费等;未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标示商品价格的行为,构成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调查结果还显示,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国兴一号”项目的三块楼盘《销售表》上,用红色圆圈圈住的,即代表已售房源共174套,但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国兴一号”项目《认购明细单》《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上,标示的已售146套(期房142套和4个商铺),少了28套已售期房。且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法提供《销控表》上圈住的已售出28套房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亦无法提供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证明,属虚假标示行为。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新建设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上,对上述“已售”的146套房源全部标示为“未售”的销售状态,与实际情况不符。

  联合执法队还认为,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国兴一号”项目楼盘《销控表》,对外宣传房源已全部售出或者所剩数量有限的信息,会给购房者带来一种认为“房源紧缺”的错误信息,从而导致原本理性的消费者产生盲目购买的错误判断。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新建设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对外标示虚假房源销售状态的信息,极易误导购房者,对购房者的合法权利带来侵害。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据悉,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责令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改正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并对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23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