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棕榈临高非法占地违建的15栋楼房将被依法强拆

06.06.2015  12:05

      原标题:海南金棕榈临高非法占地违建的15栋楼房将被依法强拆

      6月5日,临高县委、县政府通过媒体通报了海南金棕榈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海南金棕榈)涉嫌非法占地暨非法建设案件查处情况。该案件,是临高目前涉及规模较大、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一宗非法占地暨违法建设典型案件。临高县委、县政府在通报会上回应,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时间对该违法项目依法强制拆除。同时,临高县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案件的侦查力度,尽快将涉案人员全部缉拿归案。据介绍,2014年4月,海南金棕榈未经批准,擅自在临城镇美台花利农场出让的美卓坡土地范围内建设15栋楼房,其中一栋已建成,14栋在建,占地面积9864平方米(合14.8亩),涉及违法建筑面积约6292平方米。经职能部门查核,上述建筑物使用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用地,属《临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临高县城乡总体规划》中的非建设用地。海南金棕榈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且由于违法占地面积较大,已涉及刑事犯罪。与此同时,该项目没有办理相关规划报建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属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行为。

      2014年8月14日,临高县土地执法人员在动态巡查中发现该公司违法占地及非法建设行为。县委、县政府立即责成县国土环资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属地临城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展开调查。临城镇、县国土局经调查取证、现场勘验后,分别于14日当天和8月18日就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并分别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鉴于其土地违法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即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国土部门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办。

      会上还通报了案情查处基本情况。据介绍,2014年8月14日,临城镇政府向海南金棕榈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其3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该地原貌。同时向临高县纪委报告金棕榈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并发函给临高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农业局告知海南金棕榈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2014年9月13日,临城镇政府组织队伍前往该公司施工现场勒令其停工,要求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但该公司不予理睬,继续采取夜间隐蔽方式非法施工。由于海南金棕榈公司拒不整改,临城镇政府又于2014年12月21日再次组织工作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其后,由于该镇法律顾问就执法主体问题产生疑义,且考虑到违法企业已经聘请专业律师应对此事,为确保依法行政,临城镇暂停了查办过程,并就执法主体问题报请县委、县政府进行深度研究。经县政府专题会议依法指定临城镇作为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主体后,该镇已于2015年5月29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目前,正在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前的听证程序。

      2014年8月18日,临高县国土环资局向海南金棕榈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4年9月28日立案调查。通过调查发现海南金棕榈公司违建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件的规定》,临高县国土环资局于2014年12月17日将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4年12月18日,临高县公安局受理此案,经侦查决定对海南金棕榈公司立案侦查。同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县公安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向某、侯某某执行拘留,当日侯某某被抓获并执行刑事拘留羁押于临高县看守所,朱某某、向某等人在逃。2014年12月26日县公安局将朱某某、向某等人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俩人目前仍在逃。2015年1月5日,候某某的女儿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安局提出取保候审候某某的申请,并提供候某某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病历。经司法医学鉴定,确诊候某某患有高血压Ⅲ级、冠心病、频发性早搏,医院建议住院治疗。依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候某某于2015年1月16日被取保候审。与此同时,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中,目前案件尚在侦查阶段中。2014年12月19日,临高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关于该项目拖欠工资的投诉,当天立即组织监察员深入工地现场调查,并于12月24日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2014年4月20日,海南金棕榈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委托泉州市亿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进行项目工程施工,直至9月26日双方代表人补签承包项目工程施工协议书。截止目前,海南金棕榈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支付施工方工程款648万元,施工方尚拖欠农民工工资4030401.7元,涉及农民工236人。经多次协调和联系施工方负责人庄某某无果后,2015年1月15日,临高县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泉州市亿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但该公司至今未执行。2015年3月9日,临高县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进行公告送达,目前正在履行处罚前的听证程序。

      近年来,临高县高度重视违法建筑的整治和查处工作。对于违建行为,无论涉及到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临高县进一步加大了对违建行为的打击力度,现已拆除违法建筑81宗、面积14936平方米,尤其是进入5月份以来,临高县组织了强大的综合执法队伍,采取高频率的大型拆违行动,一个月内已强制拆除58宗、1070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