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海口十六小滥发补贴

27.12.2014  14:36

视频截图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

      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眼下,元旦临近,春节也越来越近。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无疑又迎来了他们的“作风考验季”。昨天,海南省廉政网发布消息,通报了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

      一、海南汽运物业公司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

      2014年中秋节期间,海南汽运物业公司,共用公款49700元购买了64张购物卡发放给公司职工。2014年12月,公司党总支书记李金恒和总经理李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屯昌县屯昌中学违规发放端午节礼问题

      2013年6月,屯昌中学校长陈守川,共用公款53768元购买了286盒粽子发放给该校教职工。2014年11月,陈守川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三、屯昌县就业局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王运清任屯昌县就业局局长、县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期间,违规为23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贴共计32500元。2014年10月,王运清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四、海口市第十六小学滥发补贴问题

      2013年1月,海口市第十六小学校长陈弹,共用公款64050元购买了64张购物卡发放给全体教职工。2014年10月,陈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海口市沿江中学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8月,时任海口市沿江中学党支部书记刘大胜和时任校长李永德,组织教职工39人公款旅游。2014年11月,刘大胜、李永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六、昌江县粮食局主任科员文宇光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5月8日,昌江县粮食局主任科员文宇光在操办儿子婚宴事宜中,违规收受礼金4000元。2014年11月,文宇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陈建明收受礼金问题

      2012年和2013年春节期间,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职业教育中心工作人员陈建明收受他人以拜年名义赠送的礼金共计6000元。2014年11月,陈建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八、临高县实验小学公务接待、工作用餐超标准和赊账问题

      2013年1月至8月,临高县实验小学在公务接待和工作用餐中,记账赊账餐费共计148次123237元。2014年11月,校长陈冠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党支部书记兼副校长董冠琼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九、陵水县提蒙乡提蒙村委会工作用餐赊账问题

      2010年6月至2014年7月,提蒙村委会党总支部书记江心平,党总支部委员谭金意、谭宏陆、胡智和村委会委员王家贵5人以村委会名义签名记账赊账工作用餐共计49836元。2014年12月,江心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谭金意、谭宏陆、胡智、王家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儋州市鹿母湾林场保卫干事王清来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10月1日、2日,王清来不严格执行节假日车辆管理规定,公车私用。2014年12月,王清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直播海南编辑报道。

      曾几何时,节假日公款吃喝送礼,成了人际交往的“润滑剂”,形成了所谓的“潜规则”;节假日“小赌怡情”、用公车办点私事,似乎也是人之常情。不过这里还是要给广大党员干部提个醒,公款吃喝不能碰、车私用不可有、公款旅游不可行、红包礼金不能收、违规津补贴不能发、参赌涉赌绝不行。这6个不您记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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