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7月1日起执行
22.06.2014 23:57
本文来源: 蓝网
来自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消息,全省各市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下月起调整,缴存基数上限,按所在市(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上年度所在市(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具体标准为(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及洋浦地区1120元/月;琼海市、儋州市1020元/月;其他市县970元/月。此次调整适用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文字编辑:陈芊亦 视频编辑:张秋菊)
本文来源: 蓝网
22.06.2014 23:57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