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点“营改增”:企业减税1.6亿元 电信业6月起试点

11.06.2014  10:12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从今年6月起,电信行业正式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海南省将有134户电信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去年8月开始,营改增在海南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三个行业开展试点。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02万户,总体减税约1.6亿元。从今年6月起,新增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同期声:海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张鹏飞
    ((电信业)营改增的纳税户是134户,5月20号开始我们做了一些具体工作,包括户籍的确认,以及发票衔接这些问题上已经全部到位了)
试点行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高于或达到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11%两档;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少于500万元的企业可以享受3%税率优惠,税负比早前缴纳5%营业税减少了40%。 
 
(文字编辑:陈芊亦    视频编辑:张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