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设立省不动产登记局

24.12.2014  10:14
      海南日报海口12月23日讯  (记者侯小健)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昨天颁布,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今天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目前我省正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筹备工作,在该厅设立省不动产登记局,酝酿整合统一登记机构和职责,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管理基础平台,为下步开展统一登记做准备。

  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千家万户,以往我省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门多,较分散,涉及的部门有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需做大量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海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将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更名为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更名后的海南省国土资源厅职责调整,增加实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职责,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省不动产登记局,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另外,我省拟整合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管理平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