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两项违法行为,海南衍宏物业万宁分公司被罚1.1万元

03.06.2021  03:50

  6月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因未经许可开展二次供水服务、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开展游泳池服务,海南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被警告、罚款1.1万元。因用品用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失效,万宁万城金宁苑酒店被警告。

  存在两项违法行为,海南衍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罚款1.1万元

  3月29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万宁市兴隆镇兴隆美丽度假公寓B栋的海南衍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二次供水及游泳池服务的行为给予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海南衍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2019年起开展游泳池服务,因海南衍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小区属于候鸟型住宅小区,业主居住的时间每年集中在1月份至2月份,海南衍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为节约成本,游泳池开放模式为每年1月份至2月份,2019年末至2020年初属于疫情期间,游泳池没有开放,故游泳池营业时间累计4个月。

  此外,海南衍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2018年起开展二次供水服务,由于海南衍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小区属于6层洋房,市政用水可以直供到业主家里,每年1月份至2月份为业主入住高峰期,高楼层供水不上去才会开启二次供水装置,故二次供水持续时间超过出3个月。

  商报记者注意到,6月1日,因未经许可开展二次供水服务、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开展游泳池服务,海南衍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被警告、罚款11000元。

  用品用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失效,万宁万城金宁苑酒店被警告

  4月6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万宁市万城镇人民中路47号的万宁万城金宁苑酒店,就万宁万城金宁苑酒店涉嫌存在用品用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失效等情形进行核查。

  执法人员查明,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3月3日对万宁万城金宁苑酒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万宁万城金宁苑酒店存在用品用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失效等情形,并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万宁万城金宁苑酒店进行整改;万宁万城金宁苑酒店已于3月15日取得室内空气、微小气候、公共用品用具、二次供水的检验报告,并已完善卫生管理记录档案,已完成整改。

  据介绍,万宁万城金宁苑酒店存在用品用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失效的情形的违法行为,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鉴于万宁万城金宁苑酒店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未造成不良后果,同时,在该局进行检查之前,已经落实整改到位,对室内空气、微小气候、公共用品用具、二次供水进行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对卫生管理记录档案进行了完善。6月1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万宁万城金宁苑酒店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