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一周年 150多项便利化政策生效
中新社海口6月10日电 (记者 张茜翼)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记者从海南省官方当天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先后制定17件自贸港法规,加快构建自贸港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标志性的亮点之一,是赋予海南更大的立法权限。一年来,海南制定、实施多部与市场主体息息相关的法规,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问题,从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维护市场秩序;《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这些法规为海南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律支持。”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泽锋称,当前,海南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的150多项政策文件落地生效,12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陆续推出。
此外,海南以立法促进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园区改革发展、推动生态保护等。林泽锋说,海南在促进种业发展、网络与数据安全、放宽进口药品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正抓紧推进。
“海南自贸港法在‘财政税收制度’中将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等具有突破性的税收创新举措赋予法律效力,给国内外投资者吃下定心丸。”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李枝平说,海南自贸港成为吸引外资“强磁场”。
截至今年3月底,海南全省实有市场主体178.69万户。2018年至2020年,海南实际使用外资实现连续三年翻番,2021年全省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936家,同比增长92.6%;实际使用外资35.2亿美元,同比增长16.2%。
今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的关键之年。如何从立法体系建设上做好“一线放开、二线管好”,对于全岛封关运作的顺利进行尤为重要。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建议,贸易投资及监管领域立法要以不降低海南与内地货物流动的便利性为底线,确保海南与境外间要素与商品流动的自由与便利,确保海南与内地市场在要素流动的自由与便利。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建议,针对自贸港压力测试的总体目标,海南可专门出台关于试错容错机制的相关规定,尽快建立自贸港法治数据库等。(完)
原标题: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一周年 150多项便利化政策生效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