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稳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积极贯彻落实深化综合改革这一重要任务,加快推进经营、服务创新,全省供销合作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今年1至10月底,海南供销合作系统完成商品购进总额59.6亿元,销售总额65.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7%和11%。预计全年购进总额可达78.5亿元,销售总额可达82.3亿元。截至10月底,全省供销系统企业实现利润3065.36万元。
今年以来,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在海南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之下,大胆选择部分领域,对综合改革工作开展先行先试。 一是农村金融业务取得明显进展。 海南省政府对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高度重视,明确由省金融办监管,以省供销合作联社和省农业厅、省工商局联合组成海南省农村合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并由省供销合作联社作为责任单位组建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和评估体系。2015年6月,海南省供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注册资金为1亿元。截至11月底,海南省供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放款1.5亿元,收回本金5067万元,业务稳定开展,效益不断攀升。
二是全省供销社社有资产统一监管的模式得到进一步巩固。 省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社有资产监管和保护工作,在2012年出台供销合作社资产监管办法的基础上,加大了对社有资产管理、运营、处置和保护的力度,统一由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备案审批。省监察厅、省国土厅都对此给予积极指导,先后协助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加大了对社有资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出台了相应实施细则。截至11月30日,已有海口、琼海、万宁、屯昌、东方等市县供销社上报备案材料16份,经过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目前已批复并备案9份。
三是供销社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海南发改、国土、农业、财政、民政、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对供销合作社重点项目建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新网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及社有企业重组及资产过户,都给予大力支持。今年1至11月,全省供销合作联社系统新建或改建各类“新网工程”网点154个,完成省下达全年任务的74%。
四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准备就绪。 截至11月份,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884家,供销社系统各级企业出资额1.3亿元。这些合作经济组织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体制创新、提高农民在市场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搞活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普遍存在规模小、带动能力弱、管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海南省委省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三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等工作非常重视,省政府和省民政厅已同意供销合作社牵头发起成立全省、市县、乡镇三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其中,省农合会由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牵头组建,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省农信社、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共同作为发起人,目前已在全省发展会员192家,首次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已经就绪,即将召开大会。(省社办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