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09.10.2014  12:42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4】102号)的有关要求,请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第十三条第四款,结题时间以立项文件通知书为准。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4 12 8 ,无申报密码及账户的同志请将需要结题信息发送到科技处信箱:[email protected]获取申报账号及密码。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hngjc.cn/)的科研项目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二)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终结报告书》、《变更申请表》;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科研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三)请负责人将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纸质材料各一式2份,无线胶装,于 2014 12 10 集中报送科技处,并请将《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四、相关说明

1、资助项目负责人请自行到财务处及纪检处完成财务决算表的盖章工作。指导项目可不填写财务决算表。

2、项目申请书及立项批文可到科技处复印。

3、《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只提交电子版本,无需打印。

 

联系电话:8865173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