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劳动美”海南省首届职工足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海南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海南省足球协会、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影视频道
三 、执委会及执行机构
(一)执委会
主 任:郑有基(海南省总工会副主席)
副主任:吕建海(海南省足球协会会长)
高光辉(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张若萍(海航集团工会副主席)
王海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会主席)
委 员:黎凯、 韩志光、赵师加、李文房、黄碧天、王清亮、曾繁超、高斌、杨宇、
(二)执行机构及职责
1、综合部
成员:赵师加、黄碧天、王清亮、曾繁超、高斌、杨宇
职责:负责足球邀请赛开幕式和运动员资格审查、竞赛、宣传、后勤保障。
2、监督委员会
成员:吕建海、黎凯、李文房
职责:负责足球邀请赛仲裁和赛事监督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 、 竞赛项目: 11人制男子足球
五、开幕式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8日晚8点在海南广播电视台千米演播厅 。所有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每个参赛队12名)7点30分前着装进场。
六、 竞赛时间 和地点
2016年8月9日8月19日
1号场 海口经济技术学院 (海口市桂林洋)
2号场 海南金贸职业技术学院 (海口市桂林洋)
3号场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海口市国兴大道)
4号场 海口市灵山中学 (海口市灵山镇)
七 、参赛对象:
1.参赛单位:海南省总工会邀请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和省直属基层工会所组成的代表队参赛。
2.运动员资格:参赛运动员为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和省直属基层工会所属单位在职的、并在海南省辖区内工作的工会会员。运动员凭2016年16月份在海南省辖区内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资料和工作单位证明认定。凡弄虚作假、违反比赛原则者,取消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并通报。
八 、报名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于7月15日前将本单位报名表(见附件一)报送省总宣教部(大会不接受个人报名),联系人:赵师加18907593812、黄碧天18689912152 、李文房13876232203,王清亮15008000001,办公电话/传真:66553619 66553603,电子邮件: hnszxjb@163.com ,具体赛事安排届时可浏览海南省总工会网站 http://www.hnszgh.org 或关注海南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hnszgh 详细了解。
2.,报名时需交参赛运动员、领队和教练个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色相片2张,用于制作参赛证件。参赛运动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社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备资格审查。
3.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23人. 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比赛。
4.各代表队在组织运动员报名参赛时,应充分考虑运动员身体状况及其它各种因素,在比赛过程中,如因代表队或运动员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比赛的,取消该运动队或运动员比赛资格。
5.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确须更改,请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省总宣教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改。
6.各参赛队负责运动员着装、比赛用品用具、队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九 、 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11人制,每场90分钟(分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三)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7名,可换7人,每场比赛替换下场运动员一经替换下场,不得再次上场比赛。
(四)每队必须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比赛队员的姓名与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全队比赛服装与护袜必须一致。赛前主、客两队要协调好比赛服装颜色,若相同,由客队更换服装。
(五)比赛使用5号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六)比赛前30分钟运动员比赛检录时,必须出示本人《海南省总工会足球邀请赛运动员参赛卡》和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七)比赛根据报名情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淘汰赛单场决胜负,常规时间内打平则不进行加时赛,直接罚球点球决胜。
(八)决定名次:小组赛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依次按以下顺序排定名次:
1、积分相同队之间比赛的积分,多者列前;
2、积分相同队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列前;
3、积分相同队之间比赛的进球总数,多者列前;
4、小组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列前;
5、小组全部比赛的总进球数,多者列前;
6、积分相同队在同小组比赛中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同队在同小组比赛中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8、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九)比赛开始不接受队员资格问题的投诉,如有异议或对裁判判罚不服可由领队或教练在比赛结束后一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诉。
(十)比赛中同一名队员被出示黄牌累计两次(小组赛的红黄牌带入第二阶段)或被出示红牌的,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组委会视性质可以追加处罚)。
(十一)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视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十二)比赛因故中断,当裁判员示意恢复比赛5分钟后仍拒绝比赛的,视为罢赛。
(十三)除不可抗拒原因,经组委会同意推迟或另选时间比赛外,比赛正式开始15分钟后仍未进场的参赛队,视为弃权。
(十四)如出现谩骂、打架斗殴等有损体育道德的现象,可视情节予以处罚,重则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十五)不得消极比赛、弃权和罢赛,如出现此类现象则直接取消该队的所有比赛成绩,并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十 、奖项设置及办法:
(一)奖项设置
比赛奖项设前8名。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奖励办法
奖励前八名: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5000元、第五名4000元、第六名3000元、第七名2000元、第八名1000元、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金1000元/名。
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一是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比赛;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开幕式且队伍方阵秩序良好;三是服从管理,遵守比赛纪律,团结协作。四是重视抓好运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五是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足球邀请赛竞赛规程、规则以及有关规定;六是竞技状态好。认真对待每场比赛,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充分发挥应有的竞技水平,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七是赛风赛纪好。能树立良好的赛风,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遵守邀请赛有关要求,主动加强对工作人员、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
十一 、仲裁、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海南省足球协会选派。
十 二 、其它:
1.各代表队自备队旗一面,规格为:长240cm*宽160cm,颜色自定,代表队名称为:***代表队。代表队参加开幕式必须统一服装。
2.各代表队要安排人员做好宣赛事宣传工作,以摄影、文字等方式展现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的风采。赛后要选送优秀作品报省总宣教部,推荐报刊选登,并出版专题画册。
十 三 、 本规程由海南省总工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海南省总工会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中国梦•劳动美”海南省首届职工足球邀请赛竞赛日程表
海南省首届 足球邀请赛执 委会
2016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