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06.2015  23:56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省纪委和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今天对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的红线,自觉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加强约束,令行禁止。

   这四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海南省档案局违规隐匿和使用“小金库”、违规发放伙食补贴等问题。 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省档案局通过截留房产出租收入、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的手段,违规设立“小金库”资金共计338.91万元,用于考察、接待、购买礼品、发放职工伙食补贴、生日补贴和其他支出。2009年在中央和省里明令清理“小金库”后仍然继续隐匿并继续使用。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省档案局机关工会利用“小金库”资金违规给财政供养人员发放伙食补贴共计8.95万元。2013年,省琼兰档案服务中心违规向该中心和省档案局机关干部职工发放月饼券、劳务补贴共计6.6736万元。2015年5月,经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决定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原党组书记、局长许计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现任党组书记、局长董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省纪委监察厅给予省档案局办公室主任秧林深(分管省琼兰档案服务中心)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省琼兰档案服务中心主任刘少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档案局“小金库”尚未使用的资金144.0088万元收缴国库,相关人员违规领取的补贴已责成退回。

   二、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款发放月饼和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 2013年8月22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杜建伟主持召开党委会,决定中秋节用工会会费购买月饼发放给干部职工。组织人事处处长马永忠同财务科长莫红喜商议,购买月饼所需款项61140元由工会经费承担12902.4元,剩余款项48237.6元由下属单位省疾病预防保健中心和海南热带医学出版有限公司承担。2010年至2013年,杜建伟、王善青(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志武(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曾昭长(原党委委员、主任助理)、林峰(纪委副书记)5人在省预防医学会违规兼职取酬共计64683元。2015年5月,经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决定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杜建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省纪委监察厅给予王善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马永忠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对廖志武、曾昭长、林峰等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省卫计委督促省疾控中心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

   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研员曾庆义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3月31日,曾庆义利用负责2014年全省城乡建设统计年报会审汇编培训会议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机会,在举办培训会议的酒店邀集本厅办公室主任刘春生、组织人事处处长孙健等9名干部职工公款吃喝,从该次会议经费中开支费用共计960元(含买酒的费用388元)。2015年5月,经省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曾庆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春生、孙健党内警告处分;对参加公款吃喝的省住建厅调研员高照、李云川、聂荣波、郭廷水和主任科员柳济杰等5人进行诫勉谈话;参加公款吃喝人员所退赔的款项960元收缴国库。

   四、海南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于万义借出差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4年8月23日至31日,于万义借到四川省出差之机,携配偶前往四川省成都市、绵竹市、康定县等地旅游,在本单位违规报销其个人消费的3000元住宿费、领取出差补助900元。调查期间,于万义退赔了3900元。2015年5月,经省纪委研究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于万义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强化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牢固树立“公权一丝一毫不能乱用,公款一分一厘不能乱花”的规矩。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正人先正己,带头抓作风、纠“四风”,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压实压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通报强调,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以“啄木鸟”精神,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对当前“四风”方面违规行为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而且花样翻新的新情况新动态,要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规套取资金、利用下属单位开支费用、违规在下属单位或关联单位领取补贴、违规设立“小金库”、以开会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和公款吃喝等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把责任追究的“牛鞭子”打准、打到位,对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手不收敛,无视组织纪律,严重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