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启动
9月18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海南省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就深入推进我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这标志着海南省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启动。
海南省法制办、农业厅、国土资源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海洋与渔业厅、水务厅、林业厅、生态环保厅、国资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省检察院介绍了公益诉讼的立法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省法制办、农业厅、国土厅、环保厅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就如何开展好公益诉讼进行了座谈交流。省政府秘书长陆志远作重要讲话,对行政机关如何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陆志远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对加强公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有着重大的意义。8月27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专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通知》,就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这也是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第一次就检察机关推进某一项工作联合发文。各单位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协调配合,构建良性机制,以有力的措施共同推进我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加强公共利益的保护,为服务保障美好新海南建设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他同时提出五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全面依法行政,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注重自我纠错,切实避免和减少行政公益诉讼的发生;积极主动应对,切实做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强化协作配合,切实构建促进公益保护的良好机制。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就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贾志鸿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以及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诉前程序,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之前;注重办案效果,努力实现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共同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形成公益诉讼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争取行政机关的理解配合,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深入推进我省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着力服务和保障美好新海南建设。
(朱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