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整改情况

14.11.2014  14:15

   海南省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整改情况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事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整改事项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建立每月督查通报制度。省审计厅对省本级和各市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各市县、各部门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推动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

  截至2014年10月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专项转移支付清理规范工作、“三条红线”指标分解等整改事项推进较快,其他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前三季度,我省地区生产总值2453.5亿元,同比增长8.7%;固定资产投资2119亿元,同比增长14.6%;全口径公共财政收入701.5亿元,同比增长14.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4.6亿元,同比增长12.3%;进出口总值739.8亿元,同比增长15.7%;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53元,同比增长10.9%;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5%。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牵头单位: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是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清理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开展新一轮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二是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审批改革措施》,公布了《第一批现代服务业限制、禁止投资清单》。三是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出台《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推行网上审批,进驻省政务中心的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有80%的大项实现互联网申报,41%的子项实现全流程互联网审批。四是规范政务中心建设管理。印发《海南省政务规范化服务指导意见》,规范省、市(县)、乡(镇)、村(居)委会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海南省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实施意见》,11家单位已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和办法。

  二、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面。(牵头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印发《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开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督促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业主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目前,红岭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水利部已对南渡江引水工程可研报告进行了审查,正在审查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正在编制项目建议书。

  三、完善吸引民间投资配套政策措施方面。(牵头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修订《海南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印发《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规范文本》、《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省级备案目录》、《〈海南省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交通、水利、电力、输气管道、通信等五个专项改革方案已启动改革思路的研究起草工作。前三季度,我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61.51亿元,同比增长22.3%;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4.8%;对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为78.5%,拉动投资增长11.5个百分点。

  四、推动项目开工建设方面。(牵头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强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监测、预测和分析。开展项目建设巡回走访活动,组织两轮重点项目专项检查,9月份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解决问题月”活动。召开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会,签约项目52个,银行授信金额达2057.4亿元。前三季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19亿元,同比增长14.6%;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29.2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77%,同比增长10%,有25个重点项目建成投产或进入收尾阶段,141个重点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62个重点项目新开工建设。

  五、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标准方面。(牵头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市县加大农村饮水工程配套资金投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确保工程建设早日发挥效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市县按照750元/人的标准执行,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为520元/人,不足部分由市县自筹。目前,各项目市县配套资金已基本到位。

  六、提高棚户区改造开工率方面。(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全省计划改造棚户区27421户(其中城市棚户区20158户,垦区危房7263户),截至10月底,开工建设27426套(户),完成年度计划。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20163套,开工率100.02%;垦区危房改造开工7263户,开工率100%。省住建厅与国开行海南省分行联合编制的《海南省棚户区改造系统性融资规划(2014-2017)》已报国开行。今年以来,国开行、工商银行发放贷款24.5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

  七、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方面。(牵头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住建厅已起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体系,对供水、排水、供气、电力、信息网络等管线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建立完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八、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方面。(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一是抓好《海南省贯彻“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意见》落实。海口市已初步确定将通信局、所纳入《海口市城市黄线专项规划》保护内容。陵水、澄迈、昌江等市县已将电信、广电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基础运营商加快实施百兆光纤工程,基本实现全省18个市县主城区覆盖。二是推进4G移动通信发展。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大4G网络建设投入,今年已新增4G基站4000多个。三是推进三网融合。已完成省IPTV监管系统设备安装调测,海南IPTV平台在海口已有3000多户用户。四是加强信息消费需求培育。重点建设海南生态软件园等信息服务产业集聚区,信息产业保持快速增长。前三季度,我省规模以上信息产业产值突破227.76亿元,同比增长7.52%。

  九、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方面。(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一是强化各项节能措施。开展节能预警调控,前三季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5%,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比上半年有所放缓。印发《海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推进七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国家推广冰蓄冷技术宣传示范基地建设。二是加强节能技改和节能技术推广。下达2014年节能专项资金实施计划,加强节能宣传,举办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大会等活动,编印《海南省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三是加大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扶持力度。海南威特电气公司88个高效变压器产品、一汽海马3个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神州车用沼气新能源示范项目建成投产,推进乐东20万吨太阳能光热海水淡化项目及临高光热发电与海水淡化科研基地建设。四是推进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落实电机能效提升财政补贴实施方案,推进锅炉节能环保改造,完成300万只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任务。

  十、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方面。(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省发改委、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的通知》;省发改委起草了《海南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2014-2020年)》和《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指导意见》。省卫计委正在组织修订《海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省民政厅完成《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修订稿起草工作。抓好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落实,推进296个农村幸福院建设,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全省社区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十一、加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方面。(牵头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改委已起草《海南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启动2015年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将支持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列入重点支持方向。

  十二、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一是努力营造良好的融资政策环境,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截至9月底,已拨付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2216.79万元和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712.9万元。清理整顿并退回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802.87万元。二是加强银企对接。召开中小企业融资座谈会,对重点中小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举办“政银企保”融资服务对接会、小微企业和“三农”对象融资担保对接会,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担保等问题。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截至9月底,全省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74.91亿元,同比增长10.63%。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4.33亿元,同比增长43.73%;担保公司累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近30亿元。四是拓宽融资渠道。推动企业首发上市,支持企业赴“新三板”挂牌融资,积极引导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目前,已有14家企业融资127.8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直接融资110亿元的任务。

  十三、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方面。(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一是加强财政与金融政策配套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三农”信贷投放,加大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力度。前三季度,涉农贷款余额1180.08亿元,同比增长14.7%;累计发放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30.9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35亿元的88.43%;累计拨付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6898万元。二是优化县域金融机构布局。支持各银行提升县域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优先支持设立县域小额贷款公司。全省有14家村镇银行和39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开业。三是改善农村支付服务。截至10月底,已在全省202个乡镇安装ATM机928台,2569个行政村布设两个以上便民服务点,实现便民支付行政村全覆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终端布设7096个,比年初增加3725个。四是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省224个涉农金融网点参加了农户信用档案建设;135个网点已建立及使用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已完成110万农户基础信息框架搭建工作。

  十四、防范局部领域金融风险方面。(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加强对银行房地产信贷工作和贷款风险的跟踪把握,控制不良率在可接受水平。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每月发布房地产金融运行分析,实时掌握银行房地产贷款市场情况和业务动态。省金融办组织召开了住房贷款专题会议,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就住房贷款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海南银监局组织各金融机构每月上报房地产信贷工作动向,做好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力度,按季开展民间融资活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积极防范各类风险。总体上看,我省民间融资风险仍处于可控范围。

  十五、部分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执行方面。(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安排资金对出口信用保险投保企业进行扶持。10月31日,海口海关和海南检验检疫局成功办结首票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全流程报关单,并于11月13日起在海南口岸全面实施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模式。

  十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方面。(牵头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是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意见》落实,安排产学研一体化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其他经济实体开展深度合作。二是搭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企业创新能力平台,以多种形式提升研发能力。今年新增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三是通过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省科技经费专项资金扶持引导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通过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安排资金425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将超过2亿元。已有11个项目通过科技部2015年高新领域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初审,1个项目进入2015年第二批高新领域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库。四是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设立省科技金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科技金融引导和发展。五是开展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近期将完成评估报告,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六是用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首期资金2亿元拟作为地方参股资金支持设立5支创投基金,待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后实施。

  十七、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方面。(牵头单位: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贫困地区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252万元已下拨,正在安排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8760万元。老区建设安排资金10142万元。二是强化扶贫工作措施。将“扶贫成效”纳入我省贫困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制定2014年我省减贫方案,将9万人减贫指标分解到市县。将60个整村推进村扶贫开发列入201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明确建设标准和完成时限。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定点扶贫、小额信贷和就业扶贫培训工作。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开展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和年终核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的违规违纪问题。组织4个专项督查组分赴各市县督促整改上半年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起草了《海南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减免税收扶持毕业生创业、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前培训补贴的政策措施。通过《海南日报》等媒体和校园就业信息网等各种渠道对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税收减免等政策进行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按流程申报材料,确保毕业生及时享受相关政策。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4.6万人,截至9月底,初次就业率为90%。

  十九、完善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配套政策措施方面。(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建立全省社会救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对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进行了明确。推进依托民政服务站建立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建设,全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建设已进入招标阶段。

  二十、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方面。(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2014年,我省省本级和所有市县区(除三沙外)全部公开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省本级还公开了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二是推进专项资金公开。建立专项资金公开制度,分批次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已在《海南日报》公开了11批44项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三是 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在部门预算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到“”级的基础上, 开展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试点工作。

  二十一、加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规范工作方面。(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组织省直各部门清理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印发《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对未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目录的专项,省财政一律不安排预算。在2015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深入推进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改革,进一步清理压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推行“因素法”分配的范围由公共财政预算中经费拨款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扩大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加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额度预告力度。

  二十二、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管理方面。(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是实行全省垂直统一管理。通过法人授权方式实行公积金全省垂直统一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运行体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起草了《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4个规定,完善了33项规章制度,建立借款人借款资格和偿还能力审查等6项机制。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服务年”活动,推行“一站式”业务办理等十项具体服务措施。

  二十三、出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方面。(牵头单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按照《海南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十六条意见》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三亚市政府印发《三亚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海口市已起草住所监督管理规定。省工商局正在起草适用于全省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二十四、化解过剩产能方面。(牵头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改委和省工信厅正在按照《海南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方案(2013—2017年)》要求,开展落实化解水泥粉磨过剩产能计划的有关工作。前三季度已化解水泥粉磨过剩产能120万吨,年底前将再完成60万吨。

  二十五、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牵头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我省建设任务为2015年前建设229万亩、2020年前建设477万亩。已印发《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目前,完成项目规划编制单位的招投标工作,项目编制单位已与各市县及相关厅局对接,正在进行外业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计划年底前完成项目编制规划,明年2月前各市县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二十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机制方面。(牵头单位:省水务厅)

  省水务厅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加强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养护,定期举办工程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大安全饮水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安全饮水和水源地保护意识;加强巡查执法,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水源安全。

  二十七、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方面。(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一是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抓紧推进新建、改扩建公办乡镇幼儿园以及农村学前教育工程项目,完成第二轮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初稿起草。二是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完成第二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评估验收,正在开展第三批过程性评估。有1726所中小学开通了“校校通”,513所学校拥有校园网络;完成省级数据管理中心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正在编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分配方案,推进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三是加快普通高中规模发展。正在实施高中学位扩容工程,今年将增加高中学位4000个。四是推进高考政策改革。召开专题会议,审定改革的任务清单并确定了时间表,正在制定高考改革实施方案。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评比表彰了全国、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印发《关于实施“国培计划(2014)”—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海南省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计划培训教师12175人。启动第一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远程培训。正在修改完善《关于推进市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招聘335名特岗教师安排到125所中小学任教。

  二十八、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是提高技工院校办学层次,完善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政策。省政府已批复同意在海口高级技校和三亚高级技校设立技师学院。省人社厅起草了将四、五年制的技工院校学生纳入减免学费和住宿费范围的政策。二是组织实施技能竞赛活动。组织193名选手参加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87个奖项。组织中职院校技能竞赛、烹饪竞赛等全省性技能竞赛。三是组织技能鉴定考试。积极鼓励和引导劳动者参加高层次的技能鉴定考试。前三季度,我省有5797人考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占考取职业资格总数的13.5%。四是推进海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省教育厅正在起草《海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开展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等7个试点招生项目,今年共招生12311人。

  二十九、“三条红线”指标分解方面。(牵头单位:省水务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海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工作。

  三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牵头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一是大力推进工业源减排工作。已完成华能东方电厂1号、 2号机组、海口电厂8号机组、中海海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南山电厂、文昌清澜电厂等燃煤发电脱硝改造。设立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对污染减排项目实施补贴,将3家水泥企业脱硝改造项目纳入减排资金补贴滚动项目库。二是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起草了《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近期将印发实施。我省已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5252辆,完成年度任务的76.26%。三是加强污染源治理。《海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正在法核。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重点国控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力度。全省共检查企业68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4宗。四是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建立了水源地水质例行监测制度,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水质定期开展监测并发布水质月报。对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编制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季报、年报等。加快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成海口、三亚、儋州等9个市县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及监测数据联网,其余市县自动监测站点计划年底前投入运行。

减税降费明细账单送达纳税人
  “收到税务局减税降费红利的明细短信,感觉就像我们交话费能看到消费明细一样,可以很直观地看到公司减了多少税,还能清楚地了解不同税种减了多少。”海南中化橡胶有限公司王会计一边说,一边向记者展示手机中的短信账单。截至7月申报期,该公司享受增值税减免167432.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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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明细账单”——给企业最直接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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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试行“无税不申报”制度减轻办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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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纳税人个税改革获得感持续增强
  近期,获益于税务部门不断加大的宣传培训力度,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