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签订有关注意事项的通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省基金项目立项信息已经由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发布,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并签订任务书,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负责人用以前申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hnkjonline.net在线填写任务书,用户名是项目负责人的邮箱,密码为项目负责人当时自己所设。《任务书》中的项目组成员等内容按申请书填写,如果填写不了,请再等候几天,等系统填写功能开通后再填报。
2.项目起止年月应与申请书中的保持一致,今后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逾期未完成的将作为中止处理。
3.填报经费预算时请认真仔细,今后报帐都是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表来执行,自筹经费不填写或填写“0”,项目经费表中的“间接费用”即是科研管理费,请预算专项经费的5%, “绩效支出”请填写“0”。燃料动力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自驾车汽油费不在其中。
4.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必须正确标注“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在结题验收时不予承认。
5.任务书中最后一页“项目签批审核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承诺请签名,依托单位指的是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不用学院盖章。
6.项目任务书填好后,在系统中提交,待省科技厅审核无误,处于“待接收纸质材料”或“已受理”状态时再打印。 任务书打印注意事项: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4份(必须显示出斜向上的阿拉伯数字水印)于2016年3月17日前报送科技处。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