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心血管内科护理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4〕1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11月上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心血管内科护理质量管理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10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医院协会。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6日15:00-18:00在海南鸿运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海秀路15号),7日-9日在酒店三楼会议室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临床机构相关人员。
四、讲授师资
原北医大第一附属医院导管室护士长侯桂华,海南省护理质控中心主任许晨耘,海南省人民医院心脏内科中心副主任李斌,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陈克妮,海口市人民医院科护士长奉永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科护士长王红霞、海南省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护士长王少萍,海南省护理质控中心副主任王青等。
五、培训内容
(一)胸痛中心-导管室管理及配合;
(二)急性心肌梗死救治体系建设—胸痛中心;
(三)压疮的新进展及质量管理;
(四)危重患者风险评估与有效管理;
(五)疾病病情观察;
(六)冠脉介入诊疗术后并发症护理及新进展;
(七)高血压患者的自我管理;
(八)心血管内科护理质量管理及评价。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2日前将《“海南省心血管内科护理质量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医院协会的李雪花,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68619869。
附件:“海南省心血管内科护理质量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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