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节 海南省纪委点名通报11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04.02.2016  18:13

      原标题:海南省纪委点名通报11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新春临近,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巩固深化海南作风建设成果,近日,海南省纪委、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近期查处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这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如下:

      一、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通过下属海南地环资源勘查有限公司给该站工作人员违规发放劳务费和野外差旅费共计73.4968万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发放59.4968万元)。2015年11月,省国土资源厅免去胡剑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站长职务。2015年12月,省国土资源厅给予胡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海南地环资源勘查有限公司经理(法人代表)邹上行政记过处分;将已退还的38.56万元违纪款收缴国库,继续对其余34.9368万元违纪款进行追缴。

      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违规购买高档白酒、超预算公务接待、公款购买加油卡送礼等问题。2013年以来,国家测绘局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没有制定相应的接待制度和标准,多次购买高档茅台、五粮液酒用于公务接待。经时任国家测绘局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主任金玉平审批同意,以公务接待的名义频繁报销餐费和酒费,致使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超出预算。其中,2013年报销餐费390次、酒费13次,共超出财务预算41.47万元;2014年报销餐费311次、酒费20次,共超出财务预算20.79万元。2013年至2014年,经金玉平审批同意,该信息中心虚报车辆加油费用共计55.5万元用于购买加油卡。除6张加油卡用于给公务用车加油之外,其余大量加油卡被用于送礼。2014年9月和2015年4月,金玉平两次招待私人朋友旅游共支出4170元,均以信息中心名义开具发票并报销。2015年10月,金玉平将4170元违纪款退回该信息中心。2015年5月,金玉平被免去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主任职务;2015年9月被免去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2015年12月,经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给予金玉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省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研究所私设“小金库”发放劳务费、购买酒水、聚餐等问题。2012年2月至2014年3月,经先后担任该所副所长、所长的冯礼明授意或同意,省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研究所及相关科室套取财政资金共计9.8833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讲课费、劳务费、聚餐、购买烟酒等。2012年3月至2014年6月,经时任副所长兼应急办公室主任赵仁敏授意或同意,该所相关科室和应急办公室套取财政资金共计14.4038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讲课费、劳务费、购买酒水、聚餐等。截至2015年11月12日,冯礼明、赵仁敏及有关人员清退违纪所得28.2130万元(含冯礼明和赵仁敏在其他会议或培训班中违规领取的劳务费等款项3.9259万元)。2016年1月,海南省纪委责成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给予冯礼明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赵仁敏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缴违纪所得28.2130万元。

      四、省疾控中心热带病与慢性病防治所私设“小金库”发放劳务费等问题。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经时任副所长胡锡敏同意,省疾控中心热带病与慢性病防治所相关科室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共计3.1010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讲课费、劳务费、接待等。截至2015年11月12日,胡锡敏及有关人员清退违纪所得3.3410万元(含胡锡敏在其他会议或培训班中违规领取的劳务费等款项2400元)。2016年1月,海南省纪委责成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给予胡锡敏行政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3.3410万元。

      五、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私设“小金库”发放劳务费、聚餐等问题。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经时任副所长杨静决定,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共计1.4382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讲课费、劳务费、聚餐等。截至2015年11月12日,健康教育所清退“小金库”资金1.4382万元。2016年1月,海南省纪委责成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给予杨静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4382万元。

      六、海南省人民医院办公室原主任符丽萍违规提供酒水用于省内公务接待、报销个人支出等问题。2013年11月,符丽萍在省内公务接待时,擅自决定购买4瓶白酒用于接待,花费公款1352元;2014年6月,符丽萍擅自决定购买白酒和红酒用于省内公务接待,花费公款1110元。2013年5月,符丽萍先后两次给海口某商行负责人林某打电话,要求将省人民医院在其商行买酒的支出4800元和5400元,分别改为买水消费项目和购买力神咖啡消费项目,并在省人民医院报销。2013年5月,符丽萍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公款25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9月,符丽萍将2500元违纪款上缴省纪委廉政账户。2015年12月,海南省纪委责成省人民医院给予符丽萍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七、海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任学斌违规提供高档酒水用于接待、报销私人用餐费用问题。2014年2月20日、3月6日,任学斌两次同意办公室购买茅台酒用于公务接待,花费公款13428元。2014年11月,任学斌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私人用餐费用2600元。2015年12月,省直机关纪工委给予任学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住建厅给予任学斌行政记过处分。

      八、儋州市新州镇西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映智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8月25日,林映智在新州镇西边村委会下坊村家中为儿子举办升学宴。酒宴共计14桌,宴请了约140人,共收取礼金5300元。2015年11月,儋州市新州镇党委给予林映智党内警告处分。

      九、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私设小金库发放津补贴问题。2008年4月至2013年4月,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通过截留事业收入、拉赞助、乱摊派,将餐饮、饮料、办公用品、汽油费、住宿费等项目发票拿到业务往来单位琼海市测绘管理服务中心报账,套取资金共计265.15134万元设立“小金库”。其中,发放津补贴、送礼、吃喝等开支264.861万元。该局还违规到其下属单位市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报销接待费、会务费、办公费共计23.5647万元。2015年11月,经琼海市委批准,琼海市纪委给予时任副局长黎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局长梁启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纪检组组长洪德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报账员周子红党内警告处分。

      十、临高县罗堂村两委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0年2月至2014年1月,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村党支部书记方杰多次主持召开罗堂村两委干部扩大会议,决定从宅基地赞助费等各项收入中发放村两委干部生活补助,实际发放共计15.0215万元。2015年11月,临高县纪委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方杰、时任村委会主任方山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副主任方泽良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澄迈县教科局师训中心教研员王能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7月,澄迈县教科局选派6位教师参加省中小学体育教师技能比赛,由王能负责参赛教师的组织集训及参赛指导工作。集训期间,6位参赛教师均不在金江亿都商务宾馆住宿。2015年9月15日,王能到该宾馆开具6张发票,合计金额7200元。其中,2300元为集训费用,4900元用于发放7人的节假日补助(每人700元)。2015年11月,澄迈县教科局给予王能警告处分,并对违规发放的4900元节假日补助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持之以恒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和态度,克服“试一试”、“赌一把”的侥幸心理,把握行为尺度,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形成自觉。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好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正风反腐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担负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动辄则咎,把纪律挺在前面。要结合执行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鉴,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执纪,紧盯年节假期,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强化明察暗访,加强对票据开具与报账核销等环节的核查,重点发现披上隐形外衣的“四风”问题,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常态,以曝光传递压力,以压力倒逼不敢,使收手收敛、知耻知辱的氛围越来越浓,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实实在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