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灾后重建中有违纪违法行为 将一查到底

25.07.2014  23:15

      原标题【海南省纪委:灾后重建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将一查到底】

      7月25日,海南省纪委下发《关于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纪律保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认识,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为全省打赢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通知》特别明确,对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各级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和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真正用在灾区重建和恢复生产的刀刃上,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通知》明确,当前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受灾群众安置措施;督促执行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督促做好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统计和公告工作;督促加强对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特别要从严查处在灾后重建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敷衍塞责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问题,从严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以及违规插手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等问题,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排查核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发现并移送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认真调查,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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