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0.01.2016  17:42

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贾志鸿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 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六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化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过硬队伍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 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