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召开

27.11.2014  13:10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1月26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5年2月9日至13日在海口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海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海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2014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批准2014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