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访谈

07.12.2015  21:16

 

适应新常态 谋划“十三五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访谈

邓小刚,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经济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此前历任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海口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三五”规划《建议》,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如何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海南省委六届九次全会表决一致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描绘未来5年的发展蓝图和行动指南。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方面,海南省生态环保部门将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海南省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绿色发展,将采取哪些举措破解资源环境瓶颈?优良的生态环境对海南发展有哪些积极意义?

  对话人: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邓小刚

采访人:本报见习记者李拉 记者陈祖洪

认真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绿色发展,打造海南“生态立省”升级版。

中国环境报:如何理解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将对海南产生哪些影响?

邓小刚:把绿色发展纳入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并加以系统化,高度融入长远的发展规划之中,说明绿色发展正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绿色作为发展理念之一,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不仅是指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更包含着节约、低碳、循环、清洁、人与自然和谐等等方面的内容。全会提出的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呈现的不仅是发展理念的新定位、新高度,更是务实可行的发展手段与工具。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胜阶段,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很关键。“绿色”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要求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海南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我们的最大优势和生命线,是我们在市场配置资源条件下拥有的最宝贵财富,是实现永续发展的最坚实依托。海南坚持绿色发展就是打造海南“生态立省”的升级版,海南省要充分认识自身发展的最大生态优势所在,抓住机遇,创新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

全会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提出的绿色发展方向,既是理念也是举措,为海南省破解发展和保护难题提供指导方向和实践路径,引导海南的经济社会奔向“绿富美”,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认真履行三大职责:守护环境质量底线,落实全省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结合全省“多规合一”工作,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保障生态安全屏障落实在“一张蓝图”中;严格实施新环保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通过严格执法,确保海南继续保持全国一流生态环境质量。

提升海南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严格环保执法。

中国环境报:要实现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绿色发展理念,海南省将往哪些方向努力?

邓小刚:根据海南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海南省设立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作为统一依法监管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和其他省份环保厅不同,海南省突出了“生态”二字,海南环境空气质量虽在全国前列,可想要保持好并不容易,单独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厅”突显的就是海南省生态立省战略、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

成立之后,大家都非常期待,感觉加了“生态”两个字,就应该有创新,所以我们就从具体的事抓起。

第一件事就是在海南省域“多规合一”试点中牵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题工作。为了做好这个工作,我们做了3件事情:一是编制《海南省生态环境承载力研究报告》,研究提出海南的资源上限、环境底线和生态红线。二是把环境质量的底线具体分配到了每一个市县、城镇、产业园区等。三是规划生态保护红线。

第二件事就是牵头在落实“水十条”中突出抓城镇内河内湖的水污染治理问题。海南的江河湖库和近岸海域水体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平,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城市内河内湖,这方面也是公众感受最深刻的。目前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正在开展,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对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实施集中专项治理;实施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3年行动,就是要提前实现‘水十条’的要求,每一项举措均明确了牵头、配合、落实部门,由单打独斗向齐心协力、群策群力转变,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确保海南水体质量不断提升。

今年7月20日~ 8 月20 日 ,海南省启动为期1个月的全省海岸带保护开发专项检查行动,有力打击了一批违反环境保护的海岸带开发案件,对污染海岸带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极大震慑,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海岸带资源,保障海岸带的可持续利用,并在社会上形成合法、有效保护开发海岸带资源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海南省环保部门还将参照全会提出的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要求,联合海洋部门加强对海南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问题的综合治理,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和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环保部门还计划制订颁布海水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海南省当前存在环境监测能力弱,环境监测设备覆盖不全、自动化程度差等问题。目前,除了海口市之外,海南省其他地市没有独立的环保部门,且地市一级的行政编制只有几个人,环保队伍建设支撑不足,专业人员欠缺,基层环境执法能力薄弱。未来为提升海南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将建立完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使海南省生态安全格局得到永久保障。

中国环境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海南如何划定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将如何贯彻落实?

邓小刚: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基础,海南省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消耗上限的“二线一限”,织就起海南生态保护大网,坚持可持续发展。

目前经有效整合环保、水务、林业、海洋等各部门,已初步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总面积11535平方公里,占陆地国土面积的33.6%,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约2950平方公里,占海南岛近岸海域总面积的12.4%。

海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科学系统评价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服务功能和海岸带生态敏感性的基础上,统一协调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其它产业发展规划的矛盾冲突而划定。今后,海南城镇建设、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布局要服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

保护好海南的生态环境要严守生态红线,制订重要生态系统、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生态红线区域的管控措施,构建科学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分布格局。一旦划好生态红线,谁都不可逾越、不能侵占。”

生态保护红线不仅落在规划地图上,更要真正落到具体的地块区域内,做到‘划得定、守得住’。环境质量底线是以现状为准,海南生态环境在未来只能更好,不能更差;资源消耗上限则设定了土地利用、淡水用水等资源的用量消耗天花板,明确不能超越。”

海南省环保部门将根据各区的生态环境功能,确定重点保护对象,提出各区的环境质量目标和生态保护要求,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使生态保护区域落实在全省“多规合一”的“一张图”上,使生态安全格局得到永久保障。

让“绿色崛起”释放更多的“生态红利

中国环境报:绿色发展,更重要的是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根本转变。海南省将如何贯彻落实?有哪些优势?

邓小刚: 坚持绿色发展是让环境资源成为可持续发展资源,让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生态资源成为产业转型、财富增长的源泉,让“绿色崛起”释放更多的“生态红利”。

在全会提出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部分,明确提出设立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国家公园、绿色发展基金,海南省凭借优良的热带雨林资源、海洋资源等生态资源,在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

今年7月,海南省生态环保厅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上半年以来海南省已对11个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主动控制污染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

相对其他省份,海南省在空气环境质量、江河库湖水质等方面总体质量不错,如果在下达减排指标时与其他省份没有区别,在某种程度上会阻碍经济发展。必须擅于把握新常态下污染物排放的特点和趋势,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对于新建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须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充分发挥环评‘过滤器’的作用,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来说是优等生,但也存在下降的隐患。接下来,海南省还将进一步提高产业环境门槛,制订符合自身特点的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从源头控制落后产能;发挥环境标准的引领作用,研究推进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在污染行业和海南特色产业领域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的制订方面取得突破。

在生态补偿方面,生态补偿机制比较复杂,有纵向补偿和横向补偿。纵向补偿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实现,建立了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生态补偿机制。海南省财政下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部每年也会下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建立了生态补偿考核机制,重点补偿中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比较重的市县区,用于民生改善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同时在流域和市县之间,我们也将积极探索实施横向补偿。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认为,《建议》把绿色发展作为非常重要的篇章,且把落脚点放在“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上,这和海南的省情特点是非常吻合的。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包括森林、大气、水体、海域等的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的领先水平,这是我们引以自豪的重要优势,不仅要保住这一优势,还要进一步有所改善。要扎实开展大气、水体质量巩固提升行动等五大行动,针对具体问题加以解决。

坚持生态立省 守住生态底线,形成生态屏障

中国环境报: 12月 3日 结束的海南省委六届九次全会表决一致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要求。对此,海南省环保部门将如何理解并贯彻落实?

邓小刚:《建议》把绿色发展作为非常重要的篇章,且把落脚点放在“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上,这和海南的省情特点是非常吻合的。海南在绿色发展篇章中提出开展五大行动,即扎实开展大气、水体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全面开展绿色清洁生产行动,大力开展“双控”行动,强力开展环境治理行动,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行动,这是海南发展的具体任务,是根据海南省情特点所作出的必然选择。

这些年来,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包括森林、大气、水体、海域等的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的领先水平,这是我们引以自豪的重要优势,不仅要保住这一优势,还要进一步有所改善。在绿色发展上,五大行动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比如推进新能源示范市建设,推广新能源汽车,控制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等。

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建议》提出建立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开展海域海岛和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形成蓝色生态屏障。海南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不过要进一步改善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需要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这也是对国家关于蓝色海湾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

海南有68个海湾,需要进行分类整治,有些海湾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有些海湾则受到来自于船舶、养殖业、陆域污染源排放等方面的污染,对这些海湾要进行分类整治,截住陆域污染源排放,划定养殖区范围等。

海南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真刀真枪地干,针对具体问题加以解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今后,海南省将有一系列动作,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形成生态屏障。当然,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环保新探索,在这个探索过程中我们也在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