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召开
3月17日上午9点,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海南省教育厅召开。海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曹献坤,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廖清林,海南省考试局局长王贤,以及项目研制组主要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曹献坤厅长介绍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经省委、省政府审定的《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教育部核准备案,我省将自2017年开始,与北京、天津、山东等省份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曹献坤厅长指出,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自2017年起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曹献坤厅长表示,我省《实施》方案出台后,海南省教育厅将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既定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下一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组织好改革过程中的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二是要加快研究出台各项改革配套文件。三是要加大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保障力度。同时,要求各省属高校也要借助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契机,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要求的科学选才办法,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形成招生改革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良性互动。
项目研制组的负责同志对《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进行逐一解读,有关厅领导和项目研制组成员分别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透露,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海南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同时,从2017年起,将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
据了解,海南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本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每科原始分满分150分,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学生在修业期间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高校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中自主选考3个科目(每门卷面满分100分)。
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将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上半年出台《海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并报送教育部备案,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改进录取方式。继续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从2017年起,将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6年底前海南将出台《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此外,还将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