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推动海南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坚实的社会保障和优质的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经有关部门批准,我会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4.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经验者优先考虑;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此次招聘:
1.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招聘岗位
信息员、社会资金募集员、后勤保障员、保洁员和培训协调员等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9月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和电话报名)。
3.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8楼811房,联系人及电话:王慧敏65256290。
4.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个人简历说明;③《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 由我会对应聘者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其参加招聘考试。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面试合格的应聘者由我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