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残联,省农垦残联,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为了落实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现“十二五”期间中残联分配我省培训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的任务目标,经研究决定,举办首期全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 启动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为市县培训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3年11月4日—11月8日
(二)培训地点:海口市文明东锦江之星酒店
二、培训内容
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和残疾人健身指导工作需要,讲解工作规范、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指导方法。活动组织方法:集中授课,参加体验和实际操作。
三、培训对象及推荐名额
各市、县残联、省农垦残联和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按培训名额分配表负责推荐从事残疾人体育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参加中残联残疾人健身指导员培训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培训),培训人员共计40人(详见附件2)。
四、培训与考核
学员以全脱产的形式集中培训,学员考核合格后,发放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证书;根据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管理办法换发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证书。
五、推荐方法
各市县残联将首期海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推荐表(加盖公章),于2013年10月23日前传真发送至省残联宣文部,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和参加培训人员相片电子版发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经费
参加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各市县承担;培训期间食宿和资料等费用由省残联承担。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残联重视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并做好学员推荐工作,选派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为各地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培养师资。
(二)请各市县残联推荐学员时,与本市县推进、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安排相结合;保证培训学员的人员数量和培训时间,培训期间学员不得请假。
八、报到
(一)报到日期:2013年11月4日下午。
(二)报到地点:海口市文明东路锦江之星酒店
(三)培训学员须自备运动服装,报到时请携带2张2寸免冠彩照。
联 系 人:杨 海
联系电话:65374295 18976666998
附件:
1、首期海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推荐表
2、首期海南省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