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将加大“小官大贪”惩处力度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作《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南海网记者秦彦摄)
2月11日上午,在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向大会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5年,海南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惩处力度。
回顾1:一年查办职务犯罪大案207件立案侦查56名县处级干部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南海网记者从报告中获悉,全省检察机关2014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76件354人,立案件数在2013年同比上升13.3%的基础上又上升15.5%。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查办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腐败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207件,占立案总数的75%,同比上升24%。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56人,同比上升69.7%,其中厅级干部7人。突出办案重点,在海洋渔业、公路、教育、农业综合开发等系统查办职务犯罪95件106人;查办发生在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79件80人;查办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司法人员64人;查办涉嫌商业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50人;查办为谋取非法利益“围猎”、拉拢腐蚀干部的行贿犯罪45人。
2014年,我省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目前已督促有关单位追回不当发放的涉农资金103笔975.8万元,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50件,立案12人;重拳打击生态环保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查处危害森林资源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15件21人;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建议42件。
回顾2:对黄家光故意杀人案审查复核会同人民法院共同纠错
报告指出,2014年,我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缉枪治爆、扫黄打非等专项活动,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露头就打,绝不手软,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074人、提起公诉1277人。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18人。坚决打击民生领域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46人、提起公诉40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37人、提起公诉398人。
报告说,全省检察机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制定了排除非法证据实施办法,坚持疑罪从无、罪刑法定,推行审查逮捕阶段每案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了海南的做法。重视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利,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认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8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黄家光故意杀人案进行审查复核,会同人民法院共同纠错。
今年:继续严查职务犯罪健全冤错案件监督纠正机制
在谈到2015年检察工作时,贾志鸿表示,2015年,海南检察机关将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贡献。
今年,海南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惩处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高度重视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特别是政府惠民资金和专项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严厉惩治那些“围猎”干部、主动行贿的不法商人。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正确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坚决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机制。突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继续整治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持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
另外,还要坚持把监督自己放在比监督别人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提升自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坚持着眼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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