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梅毒诊断与治疗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9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9月下旬在三亚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梅毒诊断与治疗技能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120 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9月22日10:00-18:00在解放军301医院海南分院招待所报到(招待所总台电话:0898-38859666),23日-26日在301医院报告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1、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皮肤性病科、妇产科、泌尿外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等性病诊疗或管理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各1名,一家医院原则上参会人员不超过5名。
2、各市县皮肤性病防治机构性病临床、防治管理医务人员各1名。
四、讲授师资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性病诊疗中心主任周平玉教授;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性病科主任杨立刚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皮肤科主任李恒进教授;海南省皮肤病医院院长、全国名老中医继承人指导老师刘巧教授、王爱民主任、裴东怒主任、许玉
军科长等。
五、培训内容
(一)梅毒的诊断与治疗;
(二)神经梅毒的临床表现及诊断与治疗;
(三)梅毒感染的非皮肤表现;
(四)妊娠梅毒与不良妊娠结局;
(五)先天梅毒诊断与治疗;
(六)梅毒合并HIV/AIDS感染 ;
(七)老年人梅毒抗体阳性的诊断与处理;
(八)儿童梅毒:先天梅毒与后天梅毒;
(九)梅毒的复发与再感染。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免培训及资料、食宿费。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9月17日前将《“海南省梅毒临床诊断与治疗技能培训班”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皮防中心防治科
(或传真),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陈国庆,电话66731720,传真:66772506。
附件:1、“海南省梅毒临床诊断与治疗技能培训班”回执
2、301医院海南分院公交线路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 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下载链接:
附件1
“海南省梅毒临床诊断与治疗技能培训班”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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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301医院海南分院公交线路
三亚28路:市区线路7:30-18:00全程票价12元(分段收费)
去程:三亚水利大厦 —中医院 —市政府—图书馆—山水国际—下洋田—鹿岭路 —夏日百货 —大东海广场—汽车东站—奥林匹克射击中心 —吉阳镇政府—海棠湾高速路口—林旺市场—301海南分院—蜈支洲岛 (15站)
回程:蜈支洲岛—林旺市场—301海南分院—海棠湾高速路口—吉阳镇政府—奥林匹克射击中心—汽车东站—大东海广场 —夏日百货— 鹿岭路 —下洋田 —山水国际—图书馆—市政府—中医院 —三亚水利大厦 (15站)
30分钟一班次,全程约50公里,需时60分钟左右 水利大厦到蜈支洲岛 早班车07:30 末班车17:30 蜈支洲岛到水利大厦 早班车08:30 末班车18:00
注:公交线路信息参照301医院海南分院官网发布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