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档案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30.10.2015  11:40

海南省档案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一、海南省档案局概况 遵照《海南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档案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琼编[2002]29号)和《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档案局(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琼编[2010]33号)文件的精神,海南省档案局(馆)为省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归口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档案馆同时挂省档案局牌子,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属省政府编制序列,行使省政府档案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能,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业务指导处、法制宣传处、档案管理处、技术处、音像档案管理处、征集编研处7个处级机构。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海南省档案局总表”,其中: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4年度海南省档案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档案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96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48.1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16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同级部门委托项目收入等。
    海南省档案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294万元。 包括: 1.基本支出79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0.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3496.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档案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8万元,项目支出1095.8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688.8万元,主要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档案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支出15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1095.8万元,主要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项目活动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海南省档案局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7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2.6万元,公用经费126.1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人员经费562.6万元,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具体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94.6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7万元,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126.1万元,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具体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358.8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320.6万元,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海南省档案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6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69万元,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2014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检查档案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档案建设项目、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2.36万元,2014年共发生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共50人。主要用于档案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承担国家档案局等政府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承担与档案业务相关的全国(省)性会议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附件:海南省档案局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