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成立
历经半年多筹备,由“政府主导”、运营了近5年的海南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改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并于8月1日在海口汽车南站正式揭牌。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周文雄,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朱洪武副主任,省民政厅,省物价局以及省道路运输局、省道路运输协会、海口市旅行社协会的有关负责人,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全体员工,海汽、首汽等理事单位代表、关联行业的嘉宾出席了揭牌仪式。
海南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09年9月成立,近5年来,管理公司共调派旅游车201万余辆次保障旅行社接团,安全运输游客5626万人次,代旅游车公司及个体挂靠车主结算运费26余亿元、代缴各种税费近2000万元,并保持了旅游车重大服务质量“零投诉”、重特大运输事故“零记录”,未出现一起旅行社有团无车问题。现行的旅游车运营管理服务模式,也得到了国务院联合调研组和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
省道路运输局负责人介绍说,随着个体旅游车经营期限届满陆续退市,今年1月20日,原挂靠在管理公司的1443辆个体旅游车全部退市完毕,全省市县际旅游车100%实行公车公营,海南旅游客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提前完成。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后,是否继续保持现行的旅游车统一调派管理服务模式,是广大旅游车经营者、旅行社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去年2月底以来,海汽、首汽、深长运等8家旅游车公司,依据《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在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自愿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或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非营利性统一调度机构,对道路旅游客运车辆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统一受理服务质量投诉,为旅行社和旅游客运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之规定,先后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求,强烈要求继续保持现行的旅游车统一调派管理服务模式。
对此,经省政府批准,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改制更名为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改制后,两者的性质、运行经费来源、管理模式等都不同。如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为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开办经费由旅游客运企业共同出资;原管理公司的性质为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费用由政府财政出资。在管理决策上,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成员由旅游客运企业、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单位)共同推选产生。同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理事会聘任的中心主任,以及中心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理事会决策执行机构。
尽单位性质不同,但承揽的业务范围相同,均是受旅游客运企业的委托,为旅游客运企业提供车辆统一调派、运费统一结算和服务质量投诉统一处理服务;为旅游社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旅行社业务)提供旅游租车服务;收集、整理、分析旅游客运信息资料,为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旅游客运企业和旅行社提供服务;在运作方式上,按“车辆、驾驶员基本信息公开,旅行社自由选择租用车辆,通过POS机刷卡或网银支付运费”的服务模式,为全省旅行社提供高效、便捷和无地域、无时空限制的互联网租车服务,构建全省同城“旅游大交通”保障模式。
目前,海南市县际旅游车经营企业共8家(全部是经公开招投标许可的),共有公车公营旅游车1528辆(不含250辆旅游储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