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就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征求意见
原标题:省政府就《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公开征求意见
省政府决定从9月29日起,就《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内容摘要)及相关问题解答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
《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内容摘要)及《海南省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将分别刊登在9月29日《海南日报》及海南省政府网站(www.hainan.gov.cn),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29日-10月13日,为期15天。
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内容摘要
海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9月
目录
一、目标愿景
二、总体布局
三、生态保护格局
四、开发布局
五、新型城镇化
六、产业发展
七、基础设施(五网)
八、公共事业
十、政策措施
一、目标愿景
战略目标:将生态与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属点”,突出海南“生态、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把握“一带一路、消费时代、创新发展”三大机遇,确定战略总目标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国际旅游岛。2030年,国际旅游岛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范例。
战略定位:本次规划战略定位可概括为:“一点、两区、三地”。“一点”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两区”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改革创新试验区;“三地”即世界一流的海岛海洋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国家热带特色产业基地、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及海上救援基地。
二、总体布局
根据全省“一点两区三地”的战略定位,结合海南岛屿省特征、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现状发展基础,按照“严守生态底线、优化经济布局、促进陆海统筹”的空间发展思路,统一筹划海南本岛和南海海域两大系统的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设施保障、功能布局、经济发展,在构建全省生态安全格局,保护好海南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全省开发建设空间,合理配置资源,促进海南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2030年,海南岛陆域空间中,一级生态功能区面积11535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33.6%;二级生态功能区面积15984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46.4%;开发功能区面积3699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10.8%。
表:海南岛各类功能区汇总表
空间类型
2020年
2030年
各功能区面积指标(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空间比例
各功能区面积指标(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空间比例
一级生态功能区
11535
33.6%
11535
33.6%
二级生态功能区
15984
46.4%
15984
46.4%
开发功能区
3571
10.4%
3699
10.8%
其他用地
3309
9.6%
3181
9.2%
陆域合计
34399
100.0%
34399
100.0%
注:一级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红线区,指严格进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刚性约束的区域。二级生态功能区。指进行生态指标管控的区域,既是农、林业的生产空间,也是重要生态空间。
三、生态保护格局
基于山形水系框架,以中部山区为核心,以重要湖库为节点,以自然山脊及河流为廊道,以生态岸段和海域为支撑,构建全域生态保育体系,总体形成“生态绿心+生态廊道+生态岸段+生态海域”的生态空间结构。
生态绿心。包括五指山、霸王岭、黎母山等40个重要山体、62万公顷热带雨林和12个自然保护区,是生态保护与水土涵养的核心空间。
生态廊道。包括38条生态水系廊道和7条自然山脊生态廊道,是全岛指状生长、山海相连的生态骨架。
生态岸段。包括河流入海口、基岩海岸、自然岬湾、潟湖、红树林等重要海岸带类型。
生态海域。包括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海洋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近岸海域。
图1:海南岛生态空间结构图
生态功能分区:
包括一级生态功能区、二级生态功能区和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功能区。
一级生态功能区。指严格进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刚性约束的区域,是生态功能与生态安全的核心骨架。一级生态功能区包括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和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实行严格的空间利用管控。
图2海南岛生态红线区域分布图
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陆域种质资源分布区,其他极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红树林集中分布区,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其他极重要水源涵养区,极重要水土保持区,海岸带自然岸段保护区等。
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他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其他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水土保持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岸带自然岸段生态缓冲区和核电安全缓冲区等。
二级生态功能区。指进行生态指标管控的区域,既是农、林业的生产空间,也是重要生态空间。区内实施严格的指标控制,面积指标可实施占补平衡。二级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耕地,部分林地,部分水域以及其它重要生态空间。
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功能区分为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和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
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含区内无居民海岛);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区域等。
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海草特别保护区,海洋保护区,近岸海域中增养殖用海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外的无居民海岛,典型性热带海洋生态系统,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重要岸线与邻近海域,重要渔业水域,特殊岸段和其他海域(扣除海口、三亚等城镇岸段和海口港、清澜港、三亚港、洋浦港、八所港等港口建设岸段)等。
资源利用与环境质量指标包括:资源利用底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湿地面积)、资源利用上限(水资源、能源、海岸线和岸段)、环境质量底线(空气质量、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