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机械工程等十一个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引进人才确认相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机械工程等十一个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引进人才确认相关问题的通知
琼工信职称〔2018〕143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7〕6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64号)有关要求,更好的做好我省机械、化工、电力、电气、冶金、建材、纺织、轻工、热作加工、电子、广播电视十一个专业技术资格引入人才的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人才的确认条件
(一)符合《实施办法》的相关条件
符合《实施办法》中第四条第(三)款“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符合第四条“年龄在55周岁以下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的条件。
(二)符合从业条件
凡由外省引进、调入和流动到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确认所需材料
(一)《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
(二)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现《单位推荐函》;
(四)正式办理的调动手续或与现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提供本省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缴费印章)原件;
(六)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特此通知。
附件:1. 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2. 单位推荐函(样式)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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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 位 |
| 调入现工作单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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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专业技 术资格名称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 评审通 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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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入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县业务主 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系列 (专业)主管部门或省属企事业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或市县人 事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单位推荐函(样式)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称办:
XXX同志为我单位员工,该同志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可靠,特推荐到贵办办理引进
人才确认有关事宜。
特此委托。
XXXXX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