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对江河湖水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原标题:海南省将对江河湖水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刘赐贵14日主持召开江河湖水环境及治理专题会议,分析海南省江河湖水体环境现状,研究部署城镇内河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听取了省环保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全省江河湖水体环境现状、存在问题及治理工作建议的汇报。
海南省有独流入海河流154条,水库1105座。据有关部门监测,近年来,全省河流湖库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水质持续保持优良态势,92%的监测河段和83.3%的监测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但是,部分城内河存在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超标,内河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刘赐贵强调,保持海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守住生态底线、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在看到整体水质优良的同时,更要正视局部水体污染的问题,以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及早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3年的城镇(村)内河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流经城镇、主要村庄的内河及海岸带水体污染进行集中治理。
会议研究确定,本次专项治理突出8个方面的重点: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水土流失、违规采砂、无序养殖、湿地保护。会议对每项治理重点都明确了牵头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摸清污染现状和污染源等底数,拿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尽快形成方案。
刘赐贵对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水污染治理是坚持生态立省、保持海南省良好生态环境的根本要求,要从现状抓起,抓住当前海南水环境总体优良、治理成本较小的好时机,持续抓上两三年,从根本上解决局部水体污染的问题。二是建立全面、客观、有效的水环境监测体系,实现对全省江河湖水体的实时监控、准确监测、全面监控。三是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水环境属地责任制,建立相应的评价考核制度,治理不力或持续不达标的要对当地政府主要领导问责。四是坚持依法治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依法整治。各市县要探索实施水污染综合执法,提出执法效果。五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专项整治的支持力度,同时在污水治理、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有些方面,可探索走市场化的路子。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在全省上下形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的浓厚氛围。
海南省副省长何西庆就水污染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础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