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价目录》修订版征求意见中 涵盖学费、保障性住房售价等

16.11.2020  19:44

  11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获悉,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对《海南省定价目录》(2018版)进行修订,形成了《海南省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2018年以来,海南省持续推进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开了一批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国家关于定价目录“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要求,为客观反映价格改革取得的新进展,促进政府定价的法治化、定价项目的清单化,该委决定对《海南省定价目录》(2018版)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海南省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中央定价目录》修订情况,调整部分定价内容分类、修订部分定价及脚注内容共6项,保持与《中央定价目录》的衔接;根据近两年来海南省已经明确放开价格、取消收费和调整定价权限修订11项,巩固价格改革成果;根据海南省机构改革部门名称和职能调整情况修订2项,明确定价部门,落实定价职责;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政策调整情况,规范定价内容表述修订8项,明确定价范围,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化。

  记者从该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发现,具体修订的内容包括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公办高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收费标准、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等。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表示,根据前期征求意见情况,拟放开“公办高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公办普通中小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收费标准”和“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随本次定价目录修订报省政府审定,若省政府同意放开,则进行相应修订。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3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提出意见建议,并发至下述地址:

  邮箱:jgc_fgw@hainan.gov.cn。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702-1,邮编:5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