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资委公布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监督电话

04.09.2014  19:16

      9月4日,记者从海南省国资委获悉:中共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在中秋、国庆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并公布了监督电话。

      通知要求,国资国企各级领导干部在中秋、国庆节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自觉做到“九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茶等各种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三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公款吃喝玩乐等;四是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及相关拜访活动;五是严禁单位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七是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八是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九是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

      通知指出:中秋、国庆期间,海南省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将派出暗访组对各企业执行“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举报电话为68689586、68689571、1397609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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