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税局联合多部门惩戒税收违法行为
自去年实行税收“黑名单”制度以来,海南省国税局近日又联合多部门建立对涉税“黑名单”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将出台《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今后,凡由税务部门推送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将面临海南省多部门的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中18项联合惩戒措施,主要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等。海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明鹊表示,从这些惩戒措施可看出,系列惩戒“组合拳”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惩戒措施多,涉及的18项惩戒涵盖了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层次高,可操作性强,可以实现对所有违法当事人的全面惩戒;二是打击力度大,通过对企业、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的共同惩戒,可以有效避免税收违法者“金蝉脱壳”,可以有效发挥多部门“组合拳”的威力,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影响范围广,多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惩戒,使税收违法者付出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企业声誉、个人名誉和商业机会等,对税收违法行为将产生严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目前,海南省国税局已向海南省各有关省直机关推送了“黑名单”企业信息,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责任人依法开展联合惩戒。截至6月底,在内部惩戒上,海南省国税局已将“海口百装信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华源醇和医药有限公司”等6户“黑名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判定为D级,这些企业将适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其提高日后税务稽查的频率和从严把关出口退税的审核审批;在外部惩戒上,海南省国税局对欠缴查补税款的4名当事人已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了有关身份信息,有关责任人将被列入出入境“黑名单”,被依法采取边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