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正式挂牌成立

06.06.2015  20:25

适应新常态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

为国际旅游岛与经济特区建设保驾护航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正式挂牌成立

副省长何西庆出席会议并为两厅揭牌

海南省副省长何西庆出席会议并为两厅揭牌。本组照片均为尹建军摄

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环境报2月16日讯(记者:尹建军陈祖洪孙秀英) 2月16日上午,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正式挂牌成立。两厅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海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梁飞宣读两厅领导班子任命书,陈健春任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邓小刚任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海南省副省长何西庆出席会议并为两厅揭牌,会议由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符琼光主持。会上陈健春、邓小刚分别作任职发言。

会议还宣布任命:廖正伟为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王业侨、吴开成为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信芳为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毛东利、岳平为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会议现场。

何西庆表示,近年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系统的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环境准入,统筹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权益保护,切实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深化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为国土环境资源管理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国土环境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创新工作手段,夯实业务基础,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增强了国土环境资源事业发展的后劲。

对于机构改革后的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何西庆要求,第一,要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继续强化国土资源和环境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优化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秩序,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第二,要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创新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第三,要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要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各类人才。对干部既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和管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促进团结融合,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悉、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干部队伍,为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第四,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把预防和惩治腐败各项规定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

陈健春表示,对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坚决拥护。将不断加强学习,坚定正确方向,用最新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顾大局,抓大事;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经济特区、一带一路、生态立省等发展战略,定好位,站好岗,主动适应新常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将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重要职责,坚持民生集中制,公道正派做事,坦诚对待同志,充分信任、全力支持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将严格依法行政,真抓实干,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担责履职,不做表明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定下来的事,必须无条件、无障碍地坚决执行,迅速落实,做到说了算、定了干,高效率、快节奏,强力推动工作的落实。

邓小刚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衷心感谢海南省委省政府对他的信任。将明确方向、坚定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找准定位、服务大局,努力践行“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主动作为,积极服务,推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勤于学习、凝心聚力,坚持党的群体路线,深入基层第一线,广泛开展环境保护调研,倾听群众的呼声,充分听取各方建议和意见,共同谋划生态环境保护蓝图,同心协力推进海南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勇于创新、服务于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在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上多办实事、多解难题,着力解决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依法行政、敢于担当、从严治政、严以律己,自觉接受大家监督,做到正直做人、努力做事、清白履职。

记者获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海南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海南省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厅,为主管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更名为省国土资源厅,为主管全省土地和矿产资源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更名后的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将加强对全省土地资源统一规划、交易、监管的职责,加强维护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职责,增加实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职责,主要职能有14项,包括拟订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全省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省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等。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2个处级职能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承担落实全省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和生态省建设工作等。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处室、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揭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