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公示

22.05.2014  17:54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公示

 

海南广原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和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向我厅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申请材料、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申请材料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材料。我厅根据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第31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拟同意通过审查评审。现将拟批准的地质灾害资质单位和资质等级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有异议,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异议意见。

拟批准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单位表

申报单位

申报资质

专家评审意见

拟批资质

备 注

1、海南广原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评估丙级

符合丙级条件

评估丙级

新申请

勘查丙级

符合丙级条件

勘查丙级

新申请

设计丙级

符合丙级条件

设计丙级

新申请

施工丙级

符合丙级条件

施工丙级

新申请

2、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监理丙级

符合丙级条件

监理丙级

新申请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