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垦科学院院长蒋菊生:写下忏悔笔记也无法重来
失去自由的蒋菊生和他的忏悔录
他曾是有影响的学者,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20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然而,走上领导岗位之后,其人性弱点和物质欲望却被放大了——
当院长,竟成人生转折点
2015年5月,时任海南省农垦科学院院长兼海南省农垦科学院保亭试验站(保亭热作所)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的蒋菊生,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一时成为琼岛热门话题。该案经保亭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保亭县法院于2016年6月30日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蒋菊生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感知风向以退为进
2013年春节刚过,海南省检察机关针对海南省农垦系统发生的系列腐败案展开专项行动。保亭县检察院在初查某农场工作人员受贿案的过程中,涉嫌行贿的工程队老板向办案人员坦言曾给农场领导送过钱,讲述经过后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经过办案人员反复追问,该老板才艰难地开口,说也曾给蒋菊生送过钱。
蒋菊生可不是一般人,保亭县检察院立即向上级机关作了汇报,上级机关指示该院展开初查。就在检察机关紧锣密鼓展开工作的同时,精明过人的蒋菊生已经感知到不利于己的风向。之前一位姓符的工程队老板被检察机关询问,消息传来他便坐立不安:尽管这些老板送钱时都说些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话,但出了事,为了自保难免会出卖自己。
自打收受了他人的不义之财,蒋菊生的日子就很不好过,巨大的精神压力让他成天提心吊胆。如今他思前想后,痛苦地作出决定:与其坐等被查,不如先洗清自己,或许还能图到一个“从轻发落”。
2015年4月30日,蒋菊生驱车来到海口,将9万元现金退给符老板,苦笑着说:“切记做人要厚道,无论今后什么人来调查你,你那张嘴要严实点,千万不可害人。”符老板赶紧表态:“蒋院长放心,我不是那种人。”
蒋菊生以为,只要符老板不说,检察院就难下定论。紧接着,他又将16万元存入海南省纪委廉政账户(海莲君注:2016年9月1日,海南省纪委廉政账户已撤销),以便将来有个拒收贿款的说辞。2015年5月10日,他到海南省纪委投案。从退款到投案,一系列行动让蒋菊生略感安心,但这不过是他自作聪明,一厢情愿而已。
心存侥幸有所保留
2015年5月4日,保亭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蒋菊生立案侦查。
第一次提审,办案人员单刀直入地问:“你把收受工程队符老板9万元的经过说一说。”“我是收了符老板的9万元,可后来我知道这样做违纪违法,早已退给他了,难道这也算受贿?”蒋菊生嘴上强硬,心里却开始打鼓:看来是符老板把我卖了,检察院已掌握了证据,不然怎么会先问这件事。
“你2012年初收受这9万元,2015年5月才退还,这不符合收受贿赂及时退回的规定条件。而且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你绝不是只有这一次受贿。希望你认清形势,别耍小聪明。彻底交代问题,也是为你自己争取机会。”办案人员这番话说得蒋菊生哑口无言,挣扎片刻后,终于开始交代受贿事实:
“2010年11月,我担任保亭试验站站长,符老板通过挂靠吉林宇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试验站的部分危房改造工程。为顺利拿到工程进度款,他在2012年初、2013年初分两次送给我9万元,案发前我已经退给他了。
“在担任海南省农垦中心测试站站长时,我同意将测试站招待所装修工程交给肖武忠承包。事后肖武忠分两次送给我6万元。
“2013年3月,庄学文通过挂靠海南中联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了保亭热作所的饮水工程项目。2013年10月初的一天,他在海口市城西路一个茶艺馆送给我现金16万元。后来我想这钱不该拿,就上缴到省纪委的廉政账户了。
“担任海南省农垦科学院院长时,我同意由庄建忠承包文昌试验站的职工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为庄建忠申请拨付进度款提供了便利,后来他托关系人转交给我5万元港币。”
蒋菊生一口气交代了4起收受贿款的经过,其中两起是检察机关已经掌握的。他很清楚,交代越多罪过越大,判刑越重,不如走一步看一步,试探一下检察院到底掌握了多少证据。“我的问题就是这些,想到的都说了。”蒋菊生说。
坐镇指挥的反贪局局长看出蒋菊生避重就轻的侥幸心理,及时提点他:“你说想到的都说了,那是不是还有没想到的?交代问题一定要彻底,别想着留有余地。毕竟你自己主动交代和我们查出来,性质是不同的。”
蒋菊生又开始不安起来,闹不清检察院是一切尽在掌握,还是故弄玄虚。办案人员适时再作推动,“你别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古话,你的所作所为不可能天衣无缝的。”也许曾经信誓旦旦的“朋友”早把自己出卖了,想到这,蒋菊生终于下了全部交代问题的决心。
“2010年1月初,吴贵源通过挂靠乐东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了保亭试验站两栋职工住宅楼工程。2010年1月下旬的一天,他在海口康年皇冠酒店送给我10万元现金。大概过了3个月,他又送给我20万元现金……”
蒋菊生对自己每次收受贿赂的行为都铭记在心,办案人员根据其供述,对每一笔受贿事实、受贿行为的每一个细节都反复多次讯问,确认蒋菊生没有记忆上的错误。这样一个交代罪行的过程,也使蒋菊生良心受到触动,对其所犯罪行表示悔罪,随后动员家属退回了10万元赃款。
取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只是侦查工作的第一步,获取并固定相关行贿人的外围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才是保证全案成功的关键。这些行贿人都是生意人,对检察机关的调查大都抱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极力想摆脱与蒋菊生的关系。对此,办案人员针对其心理特点和种种顾虑,从国家法律讲到公民义务,循循善诱,入情入理,终于叩开了他们的心扉。
随着侦查取证、固证、核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行贿人及证人陆续到案,蒋菊生受贿案的所有人证、物证、书证全部获取。经查,蒋菊生在担任海南省农垦科学院院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8万元,港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