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局陈求荣严重违纪被处分

07.02.2017  06:01

      陈求荣

      日前,海南省纪委对省公路局陈求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求荣在担任三亚市公路局局长、省公路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致使省公路局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通过虚报差旅费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发放补贴;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提拔任用、发展党员等方面违规为其胞弟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权谋私,违规将本单位集资房和车位出售给系统外亲属朋友,造成国家资金严重损失。

      陈求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本应严肃处理,鉴于陈求荣如实坦白违纪事实,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主动挽回国家资金损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议和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求荣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七级管理岗(正科级);将其违纪所得及涉案款予以收缴。(海南省纪委)

      陈求荣个人简历

      陈求荣,男,1958年10月出生,海南乐东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路桥工程师。历任海南自治州公路局技术员,东方县公路分局局长,三亚市公路局党组书记、局长,省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党委书记,省公路局干部(六级管理岗)。